更新1:
多謝關心, 我夫婦二人認為: 香港地, 有手有腳, 是不會餓死人的, 而且有更多人生活比我們更加難過, 實在不能按著良心做人, 只是想找點工作而已.
更新2:
二萬六千是咭數, 六萬是銀行貸款, 真的不能再借, 當初只是一時週轉, 就累積了這麼多債項, 再借也不是辦法. 再說, 已是為人父母, 總不能背著一身的債務和包袱陪著孩子成長, 所以我們才堅決要還清債項, 不會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