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詩經》周南.桃夭篇:「桃之夭夭,灼灼其華。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實。之子于歸,宜其室家!桃之夭夭,其葉蓁蓁。之子于歸,宜其室家。」你能譯成白話文嗎?
相信一般學者都會將之翻譯如下:「桃樹啊!多麼茂盛,開著艷麗的紅花。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人家。桃樹啊!多麼茂盛,結出累累的果實。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家室。桃樹啊!多麼茂盛,綠葉茂密成蔭。美麗姑娘出嫁了,多適合她的家人。」其中,關於「于歸」一詞大概會註解為:「古代稱女子出嫁為于歸。」「室家」一詞會註解為:「指女子所嫁的人家」。
傳統漢族習俗有「大年初二回娘家」,為什麼?這須從宗祀繼承談起,依儒家傳統,女子結婚當日首要大事就是進大廳祭拜夫家列祖列宗,是一昭告眾神、鬼、人該女子即刻起歸屬夫家,冠夫姓的道理也在此(日本則更乾脆,去原姓換夫姓),再依傳統,男子為房、為丁,房中有室,此室合宜婚配女子,所以詩經「宜其室家」之義昭昭在此,相對的,女子怎能再以原來的家為家,稱之為「娘家」、「後家厝」至為適切。如此,「之子于歸」之義,應譯為:「這個女子啊!終於回家(夫家)了」,方為妥適,所以,于歸之喜是為回家之喜,怎能不喝酒慶祝。
依照上述解釋來衍申,女子未出嫁(嫁者,女子之家也)就是未進入「夫家」的廳堂,萬一不幸身亡,自然不能列名「理論上的夫家」之「列祖列宗」的牌位上,如此,自無直屬或旁支之後嗣祭祀。從情感上而言,女未嫁而亡,勢將成遊蕩的孤魂,倘能完成其「于歸」儀式,才是善終,所以,在這樣的架構下台灣南部「冥婚」的習俗,方有合理化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