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被童黨欺負,然後還手,會否觸犯法律?

2006-10-24 6:09 am
如果我被童黨欺負,然後還手,會否觸犯法律?

回答 (3)

2006-10-24 6:39 am
✔ 最佳答案
如果人地打你,你無還手,可循下列條例告佢:
刑事罪行條例 第200章第25條
任何人毆打或以暴力或武力對付他人,
而在任何此等情況下意圖導致該人或其他人作出他在法律上並非必須作出的作為,
或不作出他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屬犯罪。

但你有還手的話…
公安條例 第245章第25條 在公眾地方打鬥
任何人在公眾地方參與非法打鬥,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
可處罰款$5000及監禁12個月。
2006-10-24 6:28 am
其實你可以還手而不犯法的
只要班童黨對你既欺負令你覺得有生命危險
你出手係出於自衛
咁就唔叫觸犯法律
而最好就當然係有足夠證舉
2006-10-24 6:22 am
有可能會犯上~
如果你唔還手咁就係被人打姐,
但還手的話就有可能變成毆鬥。
當然你還手係出自自衛,
所以最終都要睇個官點判。
(如果對方唔係被你傷得好重又或許被你打死o既話,
咁就應該當自衛。)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2 20:28: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3000051KK0487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