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警民關係由來

2006-10-24 5:5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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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2006-10-24 6:19 pm
✔ 最佳答案
香港警察網頁裡面關於警隊歷史一段,只有簡單一句提及警隊於六十年代末期成立「有關公共關係的部門」,相信那就是後來的公共關係科(PPRB - Police Public Relations Branch)的前身,也相信那是六是年代末到七十年代香港政府大改革的一環。
1967年,香港發生歷史上最大規模的社會衝突 - 反英抗暴/左派騷亂 (怎樣稱呼視乎閣下立場)。67暴動帶給當時的香港殖民地政府極大衝擊,委任專人研究暴動的社會因素,其結論歸根究底,就是市民 (特別是年輕人) 對社會感覺疏離,殖民官員高高在上,民間缺乏歸屬感. 於是,港府整個管治架構、手段、哲學出現全盤翻新,因為它知道,如果不改變,它長遠來說無法保障社會穩定,無法有效管治。在這個大方向之下,皇家香港警察也進行了很多大刀闊斧的改革,其中一環,就是致力改善警民關係。
七十年代初,警隊從英格蘭禮聘專門替當地警方搞公關的資深高手來港,正式成立公共關係科,並以平民 (civilian) 身份出任PPRB總警司。PPRB一方面從新聞處借調多名各級新聞主任過檔,負責傳媒關係(press relation);另一方面全力栽培與市民的關係、改善警隊形象 - 警訊、少年警訊等電視節目,還有「少年警訊會」都從那時開始。警訊早期最出名的主持人,是港台藝員潘志文;少年警訊最早的代表人物,則是當時警察少年訓練學校的林嘉華同學。他們兩人同時在1978年離開警訊和少年警訊,轉投麗的電視,擔任《鱷魚淚》主角.
2006-11-02 7:37 am
警民關係組1974年成立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35:3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3000051KK04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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