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是期貨合約(futures contract)的簡稱。所謂期貨合約,是指買賣雙方同意在某一時間內或某一特定時間以預先達成的價格去買賣某種物品。通常期貨合約只會在交易所中買賣。在交易所買賣的期貨,通常是有指定的物品(如恆生指數),而且每張合約的大小,均已由交易所設定。
例如,期貨指數合約(簡稱“期指”)便是期貨合約的一種。期指買家若看好恆生指數後市持續向好,他可以在交易所買入期指,到月底結算日(即該月最後一個交易日前的一個交易日)平倉時,若恆生指數高於其合約買入價,則他便可以收取買賣差價的利潤。
至於在交易所以外進行買賣的合約,則稱為遠期合約(forward contract),而進行這些遠期合約的交易地方稱為場外交易所(over-the-counter market);有關合約交易泛稱為場外交易。場外交易的好處,在於買賣雙方可以各取其所,亦無須申報持倉數量,有利一些機構對沖風險,甚至進行套戥活動。
不過,以投資者角度看,場內期貨買賣,透明度較高,合約價格升跌的變動可於大利市機內一覽無遺。同時,場內期貨合約另有一個優點,是期交所保證買賣合約可以兌現;反之,場外期貨合約能否兌現,需視乎賣方(投資機構、銀行或莊家)的商譽如何,而持倉者的風險明顯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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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指點買賣:
期指的買賣和股票相似,但需要在一些有期指買賣的地方開戶口。
例如:
廖創興銀行,輝立證券等等....(有股票買賣不等於有期指買賣。)
期貨可以買入(升你有錢賺)及沽出(跌你有錢賺)。
價位以指數一點作一價位,無小數,每點50元,若以恒指 16000點計,一手等於買入800,000元的股票。
買賣時要交按金(不同交易行按金不同),現時一張期指按金約50000元。
當你買錯升跌,賠本時,若賠多於按金20%,便要補倉。若不補倉便會替你斬倉,若股市大變,可以血本無歸,還要付款差額。
佣金:一手約數十至百餘元(過夜及不過夜佣金不同,過夜(超過一日)較費)。
期指定價:
買賣價:以市場價決定,若多人看好,買賣價會高於恒指,稱為高水,反之多人看淡,買賣價低於恒指,稱為低水。所以恒指只作為參考,由買賣者在市場出價。
結算價:用該月的最後一日,以恒指當日的平均價作結算,若你買或賣了該月的期指,便要以這結算價計賺或賠。
若你不留至最後一日才結算,可在平日買賣(如買股票一樣),以期指的市價(不是恒指)賣出你擁有的期指。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7006091404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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