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贍養費問題

2006-10-23 11:07 am
剛離婚,有兩個小朋友;我地係有共同撫養權,但管養權判左比我;理論上前夫下個月開始要比贍養費;如果佢無如期比,我應該幾耐至追佢?大仔跟我,細仔暫時仲係跟佢,我搵佢又唔聽電話,成日上左大陸,個細仔留係香港比個工人湊就算...唉!!!好心痛...想問佢點安排細仔番黎跟我佢又迴避唔傾;我可以點做?有無人可以答到我!!十萬個唔該!!

回答 (2)

2006-10-23 6:43 pm
✔ 最佳答案
根據現行法例,在贍養費支付人拖欠贍養費時, 受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請, 由法院發出扣押入息令。

扣押入息令是一項法庭命令,規定贍養費支付人的收入來源(如其僱主或租客),須扣除支付人的入息,並把所扣除的款項直接給予贍養費受款人。扣押入息令使贍養費受款人能準時收到贍養費而毋須受到支付人的支配。

《扣押入息令(修訂)條例》於2001年七月制定,目的是放寬可以發出扣押入息令的情況。在修例之前,法院必須在贍養費支付人曾在無合理辯解情況下欠繳贍養費,才可發出扣押入息令。條例修訂後,法院如果有理由相信贍養費支付人將不會準時付款,亦可發出扣押入息令。條例同時使法院能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放寬、免除或縮短《扣押入息令規則》內訂明的程序。

修訂規則就贍養費支付人、贍養費支付人及受款人共同提出申請、及法院主動作出扣押令制定法院程序,並列出當贍養費受款人以支付人不會準時足額付款為理由申請扣押入息令時,所須提供的資料。此外,修訂規則亦規定,如果贍養費支付人的入息來源有改變,他須通知法院及有關人士,並須申請新的扣押入息令。修訂規則亦規定法院可以酌情放寬、免除或縮短《扣押入息令規則》內訂明的程序。

除了社署、法援署及司法機構外,申請扣押入息令的法律程序有時還會牽涉三個政府部門,即運輸署、入境事務處及房屋署。如有關的贍養費受款人不知道贍養費支付人的最新地址,這些部門便會因應要求翻查記錄,務求可以提供有關的地址資料。

有關詳情可以參考以下網址:
http://pollyhui.matrimonial.hk/898index/Untitled(2).html

P.S.:佢唔聽你電話,又成日上大陸,你都無計,確實好難溝通。一於比d顏色佢睇佢先會驚同埋正視你們的問題。
2006-10-26 2:48 pm
有問題可以揾我傾訴下
不一定要裝修做朋友亦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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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2 23:03:5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23000051KK00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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