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要信主後還每次認罪?
我們不是已經身處新約的世代嗎?
來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來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伯來書多次提到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叫我們永遠完全,還要信主後還認罪?
約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約翰福音的成了不是指我們一生所犯的罪已經解決了嗎?是祂的救恩不完全?
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一切的不義不是指信主前,信主後的罪嗎?那這樣認罪一次不是已經夠了嗎?
歌5:2 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這是我良人的聲音.他敲門、說、我的妹子、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求你給我開門、因我的頭滿了露水、我的頭髮被夜露滴濕。
一個信徒連神來到也不肯接待,甚至頭髮被夜露滴濕,主還叫他完全人。這麼差神也欣賞我們,我們認罪來幹甚麼?
回答 (3)
Q: 我們不是已經身處新約的世代嗎?
來10:12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
來10: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希伯來書多次提到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叫我們永遠完全,還要信主後還認罪?
A: 希伯來書 12:14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彼得前書 1:16 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是聖潔的。」
希伯來書 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追求 = 努力探求
所以說 追求聖潔 = 努力探求 聖潔
就是說~ 是還沒有完成的~ 是需要我們努力去達成的~ (指成聖的道理~ 不是指救屬~ 救屬是已經完全的了~)
不是說 好 我今天求過神赦免我們的罪 就好啦 以後犯罪都算在今天裡面了
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了後~ 我們就已經不在屬於這個世界~ 我們就已經對罪死去了~ 我們之後在犯~ 就是 故意犯罪~ 那樣~ 照著上面的經句所說的~ 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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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約 19: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約翰福音的成了不是指我們一生所犯的罪已經解決了嗎?是祂的救恩不完全?
A: 把我們從罪裡救贖出來
讓我們不再做罪的奴婢
(與上面的答案相對應~ 所以有些點不再重覆在這裡~ 請看上)
請用用自己的邏輯
假如說~ 今天~ 你爸送你一台電腦~ 是最新的 model~ 所以配備應有盡有~ 但是~ 你需要的時候~ 你不去用它~
請問~ 你跟你爸爸說~
爸爸~ 你沒有送我電腦嗎?
不行嘛~ 因為怎麼樣~ 電腦已經送了阿~ 電腦好好的~ 沒有壞掉~ 而且還是最新的 model 哦~
你也絕對不能說是你爸的錯阿~ 因為~ 他把最好的都給你了~
所以問題在哪裡~ 在你身上~ 你在需要的時候不去用它~ 而不是它不完全~
同理可證~ 耶穌的救恩是完全的~ 是擺在那裡~ 等我們來支取的~ 但是~ 如果你犯罪不去支取耶穌的寶血的話~ (罪的公價就是死~ <= 這在聖經裡面是很清楚的~) 那罪就是你的~ 你就需要自己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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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約一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一切的不義不是指信主前,信主後的罪嗎?那這樣認罪一次不是已經夠了嗎?
A: 如果感謝主~ 有一個人在信主後可以完完全全過跟耶穌一樣的生活的話~ 是的~ 其實他只要認一次罪就可以了~ 但是很可惜~ 聖經上面說~ 這世上 (除了耶穌外) 沒有一個義人~ 所以每個人都還是需要認罪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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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歌5:2 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這是我良人的聲音.他敲門、說、我的妹子、我的佳偶、我的鴿子、我的完全人、求你給我開門、因我的頭滿了露水、我的頭髮被夜露滴濕。
一個信徒連神來到也不肯接待,甚至頭髮被夜露滴濕,主還叫他完全人。這麼差神也欣賞我們,我們認罪來幹甚麼?
A: 他是在對他妹子說話
他說的 [完全人] 是在屋子裡的那個~ 不是在外面 頭滿了露水 頭髮被夜露滴濕 的那個
但是他 [那個妹子] 之後出去外面做的事情你有讀到嗎?
歌 5: 5-8
有多少的時候~ 在神找我們的時候我們不理祂~ (對~ 我們都真是大膽~) 但是 神很愛我們~ 在我們尋找祂的時候~ 祂都會讓我們尋見~
路加福音 11:9 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
參考: 聖經 + 常識
很多的教導,都不知道神的赦免是人一生所有的罪,只怕一旦有罪未認得清,便不得赦免,所以終日戰兢,不停的刮自己的罪去認。
結果造成一批沒有平安釋放的基督徒,內疚、戴假面具、論斷、偽善、苛刻..........因為[正統]基督教內很流行的一種異端:人因信稱義,但卻要靠行為,守律法(e.g.什一奉祭、不停認罪...etc) 去成義,他們所以便不能安息在基督所成就的 (見來 ch.4),而還要不斷努力,希望以其善行以蒙神接納。
他們愛用某些福音經文(我來不是廢律法...etc)和曲解的雅各書,去打保羅的羅馬書。
這些人根本不明新約,不明恩典,也不明真信心自然會有好行為,所以便做一些好行為出來,以為這便是真信心了。
有時信徒知罪,認罪不是求赦免,而是感恩。若明知神早已赦免了我所有的罪,而還不斷求赦免,只說明了一件事:不信----不信福音,不信希伯來書,不信羅馬書,在基督的工作上加上我的工作。
他們喜歡拿舊約的經文 (e.g.瑪拉基書),去証明新約的信徒還是要守某些他們要你守的律法 (例如什一奉祭),但其他的律法 (例如不可吃豬肉、献祭...etc),他們便[運用權力]豁免。
唉!為何今日教會內有如此多的教師,教導這別的福音 (見加拉太書)?而信徒又只會人云亦云,repeat 所學的錯道理,不會自己查考聖經,反省發問?
求神憐憫!
2006-10-22 04:10:23 補充:
阿源哥:你是我所見少數明白福音真諦的人,正是英雄所見,haha!
2006-10-22 13:54:34 補充:
很多人用[約壹]來証明應該不斷認罪。其實該段經文是針對那些諾斯底主義者 (不信者),因那些人不承認人是有罪的,所以不能証明信徒要不斷認罪,才可得赦免。
2006-10-23 07:46:24 補充:
Dear Little Duck 多謝回應。主說:不凡說主啊主啊的就入天國--不是說人靠行為得救,正如雅各伯書說:行為是真信心的明証。所以有得救的信心者不會以因信稱義為借口而無忌憚地犯罪。信心是因,好行為是果,所以人不靠行為得救--厄弗所書2:8-9。義人進入永生?yes!因信稱義的人也(羅1:17;3:19-31;10:1-4) 所以很多自稱基督徒而無真信心者,不得入天國。
如果你無罪,你何需認罪?
主的洗禮,將你受洗以前的所有罪過,包括原罪都赦免了!
萬一你受洗後,受不住魔鬼的引誘,犯了姦淫、偷竊、作假見證,基至只是簡單到妒忌、貪心、不孝愛父母等,你的罪誰來赦?
難道你受浸後,可以有恃無恐地犯罪?甚至殺人放火、姦淫虜掠後,仍可上天堂?如果你這樣想,難保你不會因為人性的軟弱,而成為一個侵犯女信徒的傳道人。
你在受浸後,只代表你的原罪和受浸之前的罪都已得到主的寬恕,等於黑社會洗了底,但你受浸以後所犯的罪,主一定會和你算帳。因此,你如果受浸後跌倒了,仍須認罪,去做懺悔!
2006-10-22 14:38:23 補充:
coqbc2000: 換句話說,你在受洗後,就可以肆無忌憚地犯罪,或者不聽主的話去愛主在萬有之上,毋須愛人如己,也可以得救了?你有沒有讀過以下的福音記載?馬25:41-46王也要對左邊的說:‘你們這被咒詛的,離開我,到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裡去吧!...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然沒有作在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沒有作在我的身上了。他們要進入永遠的刑罰,義人卻要進入永生。” 只是信,不實行,都有可能要受永遠的刑罰!
2006-10-22 14:42:15 補充:
一次領洗,就等於拿了以後可以終身犯罪的permit?大家基督徒來評一評理吧!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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