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買樓, 不一定係同家人, 朋友都得
(2) 因為唔係家人, 要用另一個形式去聯名
(a) 聯權共有: 其中一位去世, 另一位自動成為業主, 100%
(b) 分權共有: 其中一位不在,由他的承繼人去承繼,其中一方要賣都唔得,必定要2人同意
銀行不會理會聯名人的關係, 只要2人或3人或4人既總收入係應付到供款咪得,
約總收入最多 40%, 每間銀行唔同, 有d係 30%
2006-10-21 16:46:08 補充:
供樓時候既 account, 邊一個名都得, 有d人係去銀行入現金, 厘個唔係問題最緊要係, 你同個朋友點解要買樓; 日後, 分手或 鬧交 而賣樓 拆數好麻煩有時, 同屋企人買都遇到厘d問題, 例如, 兄弟姊妹而家大家未結婚, 之後結左婚又唔想一齊住, 要退出, 咁另一個又唔知供唔供得起男女朋友, 今日唔知聽日事, 考慮清楚; 我有個friend聽女朋友講30歲前必買樓, 買左之後, 3年就分手, 屋都比埋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