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得救確據?

2006-10-21 8:36 pm
是不是對生命得救的一些真實體驗和經歷和怎樣對神作出回應呢?

回答 (7)

2006-10-21 11:17 pm
✔ 最佳答案
當我們信靠耶穌基督,無論是否了解和明白,基督的永恆保證成為我們的屬靈現實。

確據就是有信心地實現這保證–例如永生、罪得赦免和接受基督的保守等。確據關乎我們於基督內藉著信心理解拯救的事實。
【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馬書8:32﹚
當知道某人沒有這份確據,我們應以分享福音開始,以確定他們真正信靠了基督。

神的話語是神對信徒的見證﹙約翰一書5:11-13﹚。聖經清楚地宣告那相信基督和祂十架大工的人有永生、蒙拯救、得平安、與神同在等。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約翰福音3:36﹚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福音5:24﹚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馬書4:25﹚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羅馬書8:1﹚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以弗所書2:8-9﹚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歌羅西書2:13﹚

這些都是得救的確據。

願神祝福你﹗
2007-10-31 8:22 pm
根本《聖經》就充滿流料,例如四福音書中就只有《馬太》及《路加》兩本有耶穌出生事蹟,連最早的《馬可》都沒有,而兩本福音之間矛盾嚴重(例如《馬太》版本的約瑟本來是伯利恆居民,《路加》版本的約瑟本來是拿撒勒居民),起碼有一本是捏造,再加上兩版本都與歷史不符兼情節荒謬,唯一可能性是兩本福音都是老作!

耶穌出生「記載」的兩個版本:
forum.hkudb.com/showthread.php?t=14696

又例如新約預言公元一世紀世界末日(已徹底破產接近二千年):
forum.hkudb.com/showthread.php?t=14694
2006-10-24 9:13 pm
得救論係因祖先亞當夏娃食禁果,故我地有原罪需被赦免至得,但呢個殘忍的聖經故事純屬虛構

原罪的荒謬

話說自從始祖犯罪,偷食禁果,人類就墜落,此等異端謬說,每一個稍有邏輯分析的人,都會斥之為幼稚笑話,若我們追問萬惡之源,基督教所奉之主神耶和華,必須負起人類所有罪責!

在基督教神話中,蛇引誘人類犯罪,為了使罪責降落在人類身上,發明了什麼自由意志,故此罪責由人承擔,好像順理成章。

然而,人犯罪這一事實,根本就是耶和華一手策劃的,在祂的造人計劃中,祂沒有理由不知道人會濫用自由意志而犯罪,因為祂是全知,祂亦早在造人之前就知道人會伸手摘禁果食,更甚的是,祂縱容蛇在樂園中引誘始祖,耶和華實在難辭其咎,換言之,整個犯罪故事都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

或曰,罪的根沒源是魔鬼,是魔鬼背叛上帝而墜落,那麼我不禁要問,沒有上帝又怎有魔鬼?沒有上帝又哪裡有罪?

讓我們分析一下,當初上帝造人,祂有兩個選擇,一是造“永不犯罪”的人類,這些人同機械人沒有分別,無自己的思想、感受。另一選擇是造有自由意志的人,但造這類人時,上帝是知道了這類人造出後會運用自由意志來犯罪,關鍵在上帝“全知全能”上,上帝的“全知全能”,成為上帝的致命傷,由於上帝的“全知全能”,祂必須擔負所有罪責。

姑且打一個比喻,有一個母親正在懷孕,這個母親很特別,她有預知未來的能力,她末生這個嬰孩時,她已預知了她的嬰孩長大後會成為希特拉,無惡不作,但這個母親依然將這個嬰孩生下來,任憑他長大後作惡多端。這個比喻中,罪責是誰,明眼人一看就知是母親,現在,上帝就如同這個母親一樣,祂既預知人類會犯罪,將來的一切,還不是上帝在自編自導自演嗎?

虛假的愛

由上帝造人這一刻起,就已經注定這個上帝是一個惡魔,是萬惡之源。在基督徒的心理中,上帝造人是為了分享“愛”,人生存的意義便是與上帝共沐“愛”河。但是這種的“愛”,卻是一種變態的愛,這是一種建基於自私、仇恨的愛。姑不論地獄中的有沒有真實的火,或這裡的火怎樣燃燒,地獄無論如何都是殘忍的地方,由於上帝是全知,祂預知了一切結局,在祂計劃創世一刻起,必己預知有無數生靈會因種種因由而要接受永刑。上帝救贖了罪人,這種說法看似美麗,但這種“愛”背後,卻始終掩飾不住上帝惡毒的一面。

那麼上帝的創世,能否體現“愛”呢?

德國哲學家尼采說得好:
「如果上帝要成為一個愛的對象,祂必須先將裁判和正義拋開,一個裁判官,即使是一位仁慈的裁判官,總不是愛的對象。」(1)
「一個愛人的上帝,只是要人信仰祂,凡是有不相信這種愛的,祂便投之以惡眼和威嚇,怎麼?一種有條件的愛,是一個全能上帝的感情!這種愛只不過是榮耀的感覺,且不能免於激烈的復仇慾。」(2)
尼采真是獨具慧眼,他說出了上帝“愛”的本質,這種愛,只是服從上帝的報賞而已,憎恨與復仇的心念不時點燃在愛的情感中,耶和華與其說是“愛的上帝”,骨子裏卻兇殘暴虐,祂擊殺了數百萬人命,都是在愛的面罩下進行的!

從上帝創世念頭點燃這一刻起,就己注定祂的創世便是一種邪惡,因為祂的創世計劃從一開始起,便注定會有無數人要下地獄這一悲慘結果要發生(因祂是全知的),上帝要達到公義的愛,卻免不了要以殘忍手段來達到,即使這種“愛”怎樣,救贖怎樣的“愛”,天堂怎樣的“愛”,都終不能抵嘗上帝要預設無數人要下地獄受罪的悲慘(代價)。

如果上帝真正“愛”世人,我寧願祂從一開始就不要創造人了,那麼將不會有天堂,又不會有變態的地獄,天下從此太平(可是神創造人,原是想受到人的榮耀)。現在既然創造了人了,錯誤已經發生,就不可一錯再錯,如果上帝還“愛”世人,那就應在今天就世界末日,以免日日都有人出世,日日都增添罪人,徒增地獄中受苦的人數。

救贖的無稽

基督徒辯解的方法通常是,上帝的屬性是公義,故有罪必罰,祂不能違反自己公義的屬性,基督徒這種說法說得通嗎?

公義與愛本來就不會矛盾,公義甚至可以體現愛,但是,唯獨上帝“這種公義”卻與愛極度矛盾,尤其是永罰“姑不論地獄有沒有火,始終都是永罰”,更與愛水火不容,猶其是上面已說過,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更施以永罰,更是極端歹毒,邪惡至極!!!所謂救贖,豈不就是一句話:“順我者昌,逆我者亡!”

萬惡之源究竟在哪?邏輯其實很簡單,由於在基督教觀念上,上帝創造了一切,那麼世上一切的惡都是祂創造的直接或間接結果,如果祂從來都不創造,獨立自存,則世上所有的惡將不會出現,萬惡罪責本應就由創造者全部承擔,但基督教卻把罪責推到創造物上,即使加進任何公義,自由意志的概念,仍不能否認世上一切的惡都是上帝創造的直接或間接後果,基督教之救贖,因此而變得荒之大謬也!

基督徒云,神以獨生了耶穌的寶血贖清了人的罪,耶穌的受死是大愛的表現,並贖清了人的罪。試問,如若耶穌是神,祂死後會復活,那麼他的死有什麼可貴?他跑到世間生活33年,在十架上“死”一次,然後重回天家,享受他在寶座上榮耀的位置,他的死真偉大啊!

另外,基督徒應該尊猶大為聖,如果沒有猶大的出賣,又怎能成全耶穌“偉大”的救贖事業呢?
2006-10-23 6:11 am
一個人得救與否,上帝以其「信心」為判定標準,受洗只是向世人宣告自己是屬耶穌基督的,並不是領洗才能得救


因此你要思想,你是否真心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了?

親愛的朋友,歡迎你做「決志禱告」(向神說話,表示你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您可以或坐或跪,雙手合握,並且說(禱告):「親愛的天父(即上帝),感謝您將獨生愛子耶穌基督(耶穌,救主的意思;基督,君王的意思)賜給我,且為我死在十字架上,又為我復活。赦免了我在生命中所犯的許多錯,許多罪。現在我願意相信並接受耶穌成為生命的救主,求您卸去我心中的憂慮,憐憫我,醫治我。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阿們」,誠心所願、願上帝成全的意思)。」




該如何回應神呢?你該做的事--

1、敬拜讚美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8.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739&LastModified=4675570020078458787

2、禱告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8.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599&LastModified=4675560525667096832

3、奉獻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8.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957&LastModified=4675558198756586473

4、讀經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8.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2728&LastModified=4675556138677617936

5、傳福音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22.msnw

2006-10-25 23:38:07 補充:
=======順便回應冒名耶穌者對聖經的扭曲,以免發問者及眾多網友知識「減」、「減」、「減」 (這位冒名耶穌者其實是學佛人士,他常在各處攻擊,有時順便宣傳佛教思想)(很明顯的,你的攻擊只讓聖經更多地被證實而已,你意圖誤導讀者曲解聖經的原始目的是達不到的,徒增管理員困擾而已,勸你住手吧!)

2006-10-25 23:38:23 補充:
其實,每個宗教都有「偏狹」的一面,因為每個宗教都強調自己所傳講的才是真理,且真理只有一個以佛教教義來講,他們也說善行並無法讓人從輪迴中解脫,甚至行善越多,越被束縛在輪迴的痛苦中,以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更可以說,佛教認為行善越多,越被地獄或其他惡道之苦折磨越久

2006-10-25 23:38:33 補充:
為何信耶穌是得救的安全保障呢?事實上~~有些人自稱他很少做虧心事,甚至行善很多,但善行不是為神管理永恆世界的門票,能夠在新天新地裏掌權的人是因為他藉基督被赦罪,與神和好、重建起初的天、人 連結,並以上帝的名與榮耀為中心,這樣的人才能作王作祭司。許多人行善做好事,卻是求功德、求福報、求名聲、求心安、將功贖罪或其他目的,說來說去,整個 方向與目標都是“向內”,都是為了自己,而不是為了造物主,違背了他被造的目的(人受造是為了愛神、彰顯主的榮耀),放棄了上帝原本要給他的尊貴身份,當 然也就失去為神管理永恆美麗新世界的資格。

2006-10-25 23:38:41 補充:
上文詳情請連結:「基督徒是『未來世界』的“王”」http://bibletimes.netfirms.com/cgi-bin/topic.cgi?forum=5&topic=886&show=25“好”異教徒會下地獄嗎?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2.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1&ID_Message=765

2006-10-25 23:38:56 補充:
再思地獄之火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2.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1&ID_Message=766不信者下地獄?(1)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2.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1&ID_Message=802不信者下地獄?(2)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2.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1&ID_Message=803

2006-10-25 23:39:17 補充:
更重要的原因是人本身就有罪,小孩子沒人教導同樣會說謊、偷東西,證明我們天生帶有罪,罪只有藉由耶穌基督才能被赦免,耶穌基督就是舊約預表的「代罪羔羊」,是救世主,是真神,是上帝在舊約就不斷預言、預表的,並非偶然的突發事件,請連結「耶穌基督應驗舊約中彌賽亞的預言」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1.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018&LastModified=4675544193102623308再者,聖經多處經文也告訴我們,審判是有程度、等級、輕重差別的

2006-10-25 23:40:30 補充:
你好,你若能瞭解聖經的教導就可以明白為何聖經反對多神崇拜。基督信仰只相信一個神,如果風也是神,火也是神,表示他們能力有限,能力有限不夠資格被稱為神,最多只能算是「力量」比人類高的“某種生命體”,也就是聖經所說的「一群墮落天使」,他們也能行“異能奇事”,但不是真神。例如為何有人拜豬八戒會靈驗?理性的人都知道豬八戒只是一個小說人物,因為墮落天使背叛上帝,喜歡自己當起神來,因此偽裝豬八戒來回應拜他們的人。

2006-10-25 23:40:41 補充:
你好,上帝的行為令你不滿嗎??請看: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2.msnw?action=get_message&ID_Message=742&ShowDelete=0&ID_CLast=770&CDir=-1如果有憑信心悔改的人,如耶利哥城的喇合,或是特別的義人,如洪水前的挪亞,所多瑪中的羅得,神也不會玉石俱焚的。而且神也並非沒有給人悔改的機會與時間,約拿書的尼尼微城就是很好的例子,創世記十五章16節也提到,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因此神還不予以審判。
2006-10-22 2:49 am
要答「甚麼是得救確據? 」,首先要明白甚麼是「得救」。

甚麼是得救?
從「耶穌」這個名字就可以知道了。
和合本馬太福音一章21節寫到:
「...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

被耶穌拯救的「得救生命」是怎樣的生命?
就是從罪惡逃出來的生命,亦即是一個返回起初人被神創造時的生命,
而這個回復被神創造時的生命,就是可以永遠與神坦然溝通無間的生命,
這就是永生的定義。

不錯,當人決志信耶穌,生命就開始得救。
但人要怎樣保持這個得救的生命狀態呢?
就是透過順服神,亦即是跟從神的啟示而行,
也就是說,用信心去依循神的誡命、律例、典章過活。
人透過這樣,才可以真正經歷神,擁有所應許的豐盛生命。

問題就是你有沒有跟從神的啟示---聖經的吩咐而過活呢?
你若果有,你的生命就是有得救確據的生命了。
參考: 有限的基礎神學常識
2006-10-22 1:37 am
一信就『已經』得救了!
2006-10-21 11:27 pm
甚麼是得救確據?



壹 一信就『已經』得救了


許多人以為信是現在的事,得救是將來的事;人現在信了,等將來得救。但聖經清清楚楚,準準確確,肯肯定定告訴我們,人一信,就『已經』得救了。人信了,不是將要得救,乃是『已經』得救了;人一信了,現在就是『已經』得救了,不是等將來纔得救。人在何時信,就在何時得救。得救是緊跟著信的,和信之間是沒有時間的距離的。



(一)『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約翰二章十二節,歌羅西一章十三節。


這兩節聖經裏的『了』字,要讀得重一點。我們的罪因著主名得了赦免。不是要得赦免,乃是『得了』赦免!不是因著我們的行為,因著我們的甚麼,乃是『因著主名』。如果是因著我們的行為,或我們的甚麼,就需要等我們行出來、作出來,就需要等到將來纔能定規。但不是這樣!乃是『因著主名』!我們一信,一承認主名,就有分於主名,就和主名發生了關係,因此『因著主名』,我們的罪就『得了赦免』。我們在甚麼時候承認主名,有了主名,我們的罪就在甚麼時候『因著主名』『得了赦免』。所以神乃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就『赦免了』我們一切過犯,不是等到將來纔赦免。祂不是因著我們的信,要赦免我們,乃是在我們信的時候,就『赦免了』我們;並且不只是赦免了我們某一種過犯,某一部過犯,乃是『赦免了』我們『一切過犯』,一切罪惡。所以我們是一信,一切罪過就都得著『赦免了』,我們就得救了。



(二)『如今你們…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章十一節。


『如今』和『已經』,在這節聖經裏也是應該讀得重一點。無論是我們被洗淨,或是我們得成聖稱義,都是『如今』『已經』的事。我們一信主,一接受主作我們的救主,一有分於主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所成功的救贖,神就洗淨我們,使我們成聖稱義,所以我們『如今』就『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三)『…既已和好…。』羅馬五章十節。



我們一相信神的兒子,接受祂的死為我們所作的,我們就『已』經與神和好了。不是我們現在相信神的兒子,有分於祂的死,等到將來纔能與神和好;乃是我們一相信,一有分於神兒子的死,現在就『已』經與神和好了。



(四)『基督釋放了我們。』加拉太五章一節。



我們一信基督,一因信與祂聯合,祂就釋放『了』我們,使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和挾制。這是已經完成的事,不必等到將來。



(五)『神…重生了我們』-『你們蒙了重生』。彼前一章三節,二十三節。



在這兩節聖經裏,『了』字也是應該重讀的。神是已經重生『了』我們,不是將來要重生我們。在我們相信,接受死而復活的主作救主的時候,神就藉著祂的靈將祂的生命放到我們靈裏,而『重生了我們』。所以我們是在相信的時候,就『蒙了重生』,不是等到將來纔得著重生。


貳 現在就能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


許多人以為得救是將來的事,所以也就以為得救是現在不能知道、沒法知道的。但神在祂的話語,就是聖經裏,不只清清楚楚告訴我們,得救是現在的事,並且確確定定告訴我們,得救是現在就能知道的。我們一信,就已經得救了,同時也就能、也就該知道自己是已經得救了。



(一)『知道自己有永生。』約壹五章十三節。



人雖然真是接受了主作救主,但不知道自己有永生。也有許多人以為信了主,有沒有永生,是將來見主,纔能由主定規的事,不是我們信的人自己現在就能知道的。甚至還有人絕對主張,我們有沒有永生,是我們自己現在沒法知道的。他們說,信,是我們現在該作、也能作的事實;但是知道自己有沒有永生,是我們現在絕對作不到的事。他們以為並且相信,人在今天,在今世,是沒法知道自己有永生的。但神在這裏清楚確定的,要我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所以憑神所說的,憑神所定規的,我們能知道,也該知道自己有永生。



(二)『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壹三章十四節。



神藉著使徒約翰,不只清楚告訴我們,一信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五24。)並且確定告訴我們,信了以後,能『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所以我們信了以後,自己有永生,是能知道的,自己已經出死入生了,也是能曉得的。信了以後,既然知道自己有永生,當然也就曉得自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三)『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約壹五章十九節。



我們得救的人,是神所重生的,自然就是屬神的。這是我們從神所生,有神生命的人能知道的,也是我們該知道的。怎能主張一個人不能知道自己生身的父母?怎該主張一個人不該知道自己所屬的父母?我們既因信從神而生,得著了神的生命,就能知道自己是神的兒女,是有永生的,也該知道自己是屬神的,是蒙恩得救的人。



(四)『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約壹三章一至二節。因為我們知道,我們已經有了神的生命,是神所生的,所以知道我們現在就是祂的兒女,並且能說,能有把握的說,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使徒約翰這話的語氣,是壯得不容我們有絲毫的疑惑的!也是叫每一個有了神生命,作了神兒女的人,裏面的靈都必說阿們的!



(五)『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腓立比三章二十節。



天上的國民,就是得救的人。我們是天上的國民,是得救的人,這是我們現在就能知道的!不然,使徒保羅怎能說得這樣肯定呢?或者有人要說,保羅能知道,能肯定的說,他是天上的國民,是得救的人,我們卻不能!但是保羅在這裏不是說,『我是天上的國民,』乃是說,『我們是天上的國民。』『我們』是包括所有信的人,所有蒙恩的人。所有信而蒙恩的人,都是得救的,都是天上的國民,所以都該,也都能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而肯定的承認自己是天上的國民。




提供這些資料給你,希望能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15 23: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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