咩叫特別行政區?

2006-10-21 3:17 am
咩叫特別行政區?

回答 (2)

2006-10-21 8:47 pm
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長們,如果被中央牽著鼻子走,稱為特別行政區。
2006-10-21 3:24 am
特別行政區即是一國兩制中的一個國家,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目前中國共產黨在臺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一國兩制政策宣稱只有一個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國大部分地區實行社會主義制度,但是在中國的香港、澳門和統一以後的臺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 。

一國兩制的政策已經在香港和澳門實施,而中國共產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也希望以一國兩制的方式來解決台灣問題,並承諾台灣可以擁有自主的軍隊,但台灣民眾和各黨派對此反應不一,甚至在中國統一問題上都有分歧。
1956年毛澤東提出了「和平解放臺灣」的構想,希望以「第三次國共合作」來解決臺灣問題。1961年6月,毛澤東主席在與印尼總統蘇加諾會談時,首次談及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他說「如果臺灣歸還祖國,中國就可以進聯合國。如果臺灣不作為一個國家,沒有中央政府,它歸還祖國,那麼臺灣的社會制度也可以留待以後談。我們容許臺灣保持原來的社會制度,等臺灣人民自己來解決這個問題。」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最早雛形。之後在1963年周恩來將中國共產黨對台政策歸納為「一綱四目」,其中已經隱含後來「一國兩制」的意思。

1978年11月14日,鄧小平在結束了對泰國、馬來西亞和新加坡的訪問,途經緬甸回國時,同緬甸總統吳奈溫的會談中談到臺灣問題。他說:「在解決臺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臺灣的現實。比如,臺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但是要統一。」這裡,鄧小平初步表述了「一國兩制」的構想,同年12月,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全會公報在提及臺灣問題時,首次以「臺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來代替「解放臺灣」的提法。

1981年9月底,葉劍英在向新華社記者發表的談話:「國家實現統一後,臺灣可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1982年1月,鄧小平表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兩制是可以允許的,他們不要破壞大陸的制度,我們也不要破壞他那個制度」。關於「一國兩制」的概念,正式出台。

1983年7月,鄧小平說:「祖國統一後,臺灣特別行政區可以有自己的獨立性,可以實行同大陸不同的制度。司法獨立,終審權不須到北京。臺灣還可以有自己的軍隊,只是不能構成對大陸的威脅。大陸不派人駐台,不僅軍隊不去,行政人員也不去。臺灣的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臺灣自己來管。中央政府還要給臺灣留出名額」。

鄧小平曾經表示:「實行一國兩制的構想,香港幾個不變:社會制度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生活方式不變,保持國際金融中心地位、自由港地位。除了派軍隊以外,不向香港特區政府派出幹部。派軍隊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而不是去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我們說話是算數的,不搞小動作。不但九七年時不變,我們講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不變,影響不了大陸的社會主義。我很有信心,一國兩制是行得過的。」他也曾以「馬照跑、舞照跳」形容五十年不變的情形。 鄧小平還表示:說「五十年不變」是因為一代人只能管五十年,再長的時間要由下一代管了。

1984年中英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以及1987年中萄簽署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已實施了「一國兩制」的構想。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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