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因為我學校搞左個辨論比賽,題目係食肆應否全面禁煙,我果組係正方

2006-10-19 7:30 pm
各位,因為我學校搞左個辨論比賽,題目係食肆應否全面禁煙,我果組係正方

回答 (4)

2006-10-19 7:34 pm
✔ 最佳答案
正方意見﹕

吸煙危害健康!明知有害仍然吸煙,後果自已負責,但強迫別人吸二手煙,責任又誰來負呢?所以我十分贊成全港食肆應全面禁煙。其實每當我們進食時,應該好好享受美味的食物,為何容許難聞的煙味如香薰般走進我們的體內,毒害我們的健康?在小小的食肆內設立吸煙和非吸煙區,又有何作用呢?所以若煙民不自律,只可由政府立例,在食肆推行全面禁煙了。

食肆禁煙後營業額不降反升,(成年人口中,八成半屬非吸煙民),然而經濟原因不是最重要。我患有哮喘,雖然只是輕微那種,但絕對吸不得二手煙,非常非常的討厭煙味。吸煙者吸得開心,有沒有想過他們呼出來的二手煙卻影響了周圍的人呢?所以我一向認為,大赤赤地吸煙吐煙不理旁人感受的人都很自私。最後我相信食肆全面禁煙優點絕對比弊處多。所以我希望政府能夠盡快實行食肆全面禁煙,讓市民得到一個無煙的社會。

現在,香港政府提出修訂《 吸 煙(公 眾 衛 生)條 例,擴大禁煙區,所有學校及室內工作間同時全面禁煙。所 有食肆須全面禁煙,實施前約有半年至一年寬限期 。 目的其實是為了改善"二手煙"對公眾的影響,可保障公眾健康。調查顯示,81.6%的受訪者贊同在食肆全面禁煙的建議。 而我對全面禁煙則有所保留。事實上,"吸煙"大家都知道對身體百害而無一利。全面禁可以減少人們接觸"二手煙",又可使吸煙之人減少吸煙的機會,有助他們進一步戒煙,從此減低吸煙對人們身體的負面影響。這看來實是無往而不利。不過,事情總有兩面的,例如一些行業並不支持這法例的生效,這亦不無道理,皆因這些行業均依靠香煙來經營,例如酒吧及卡拉ok。正因如此,政府在立法,執法以及監管方面應注意一下。在各種場所均必須有禁止吸煙的字眼,而酒吧及卡拉ok則應寫上"吸煙危害健康"等標句。定立罰款制度,嚴厲打擊不守法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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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句諺語 :「吃匏仔無留種」,用來諷刺只顧眼前,不思未來的人,即「瞻前不顧後 」之同義詞。
參考資料:
http://www.ychlpyss. edu.hk/~lpy/moralres ult0405_dec.htm





反方意見﹕

對食肆東主和煙民的直接影響﹕
食肆全面禁煙,無論對煙民、東主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某類食肆,例如酒樓、酒吧等地方,光顧的客人(特別是酒吧)有不少也是煙民,禁煙自然迫使煙民要到戶外,減少東主收入﹔另一方面,煙民只求放鬆一下,大家有地方一聚,如今食肆禁煙,就是削剝了他們休息、聚會的地方,「食飯都食唔安樂」。

「自由」的問題﹕
(正方通常會以「迫人食二手煙」為論點之一,反方可以以牙為牙)
而且禁煙人士說煙民侵害他們的自由,迫他們吸二手煙、損害身體,但反過來說,禁煙也是侵害煙民的吸煙自由,使他們在食飯(休閒)的時候失去精神支持。

禁煙的背後目的﹕
(正方通常會強調食肆禁煙的好處,所以反方要說出禁煙的真正目的和元兇)
食肆全面禁煙的目的,事實上也是為市民健康著想,勸告煙民誡煙。而然食肆禁煙實際上的效用真的那麼大嗎?煙民在食肆不吸煙,在戶外、家裡等仍可以吸煙,煙民數字不會減少太多。所以應該找出治標的方法,例如加重煙稅、增加教育、減少煙的入口等等。食肆全面禁煙,實在是擾民而又效用不大。

比食肆禁煙的更好方案﹕
雖然吸煙始終是有害,但全面禁煙的影響也很大﹔所以煙是要禁,政府卻不一定要食肆全面禁煙,例如特定的食肆仍然設立吸煙區、嚴格執行吸煙與非吸煙區的劃分、收縮吸煙區的範圍等等。


2006-10-19 11:35:01 補充:
參考下la~
參考: yahoo knowledge
2006-10-21 4:00 am
有些疾病不會斎通過任何?徑傳染?人,稱為「?傳染病」,例如癌症、心臟病和中?。
癌症
我們的身體由?數的細胞組成,如果細胞出現生長異常的情況,便有可能形成腫瘤。惡性的腫瘤稱為「癌」。癌細胞具侵略性,會破壞腫瘤周圍的組織,還可擴散至身體??器官,如不?時醫治,會引致死?。癌症的成因至今天?有定論,一般?信不良的生活習慣是引致癌症的主要因素。
心臟病
心臟病是各種心臟疾病的統稱。在各種心臟病中, ?心病是最?見的一種。這種疾病的成因是心臟給積聚的膽固醇?塞,可引致心絞痛,?至死?。
中?
中?是因為腦部的?管閉塞?爆裂,使腦細胞?????。中?者的部分身體來機?會因?受損,?至??。
預防方法
不良的生活習慣是引致癌症、心臟病和中?上主要因素之一,因此,要有效預防這些疾病,必須??良好的生活習慣。
2006-10-21 12:59 am
我都好喜歡玩辨論~
就以辨論角度分析,反方多數會以煙民人權,食肆營業,稅收得益作抗辯~
而最重要的就是題目中的"全面",這個才是決勝關鍵~

逐個擊破:

<人權>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統計數字:每年約有三百萬人死於吸煙煙草的危害。
根據<<國際人權宣言>>
第三條: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九條:人人對社會負有義務,在行使他的權利和自由時,只受法律所確定的限制,確定此種限制的唯一目的在於保證對旁人的權利和自由給予應有的承認和尊重,並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適應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當需要。

二手煙危害其他人的健康不容置疑,
所以任何危害其他人生命安全的活動都不能以人權抗辯,不然殺人犯都可有人權殺人。

<食肆利益>
香港成年人有八成半以上都是非煙民,究竟食肆會選擇得失那方客源呢?
而且食肆是提供食物的地方,不是提供食煙的地方,否則不如辦煙館,不要辦食肆~
現在有大部份食肆、卡啦ok主動全面禁煙作宣傳,可見得禁煙更能爭取顧客。
況且禁煙不見得令客源減少,始終人是需要食物,但不一定需要吸煙~

<稅收>
雖然會減少好大部份的稅收,但政府可每年減少因吸煙而產生的龐大醫療開支,還可減少禁煙運動,戒煙服務以及其他社會問題之開支。
另外亦因此多了違例吸煙的罰款的收入。
而最重要的是政府的責任並不主要在於維持收入支出,而是在於穩定民生,教育人民,以保護人民能於道德、健康並豐足的社會安享生活。

<需要全面?>
現在食肆設立吸煙及非吸煙區以保障非煙人士,但成效極其之低。
不但好多煙民會違規過界吸煙,而且大部份食肆面積不多,有設立等於無設立,實在不能保障非煙人士,更沒有阻嚇及教育市民吸煙危害健康的作用。
另外,於執法上,全面禁煙能有助執法者容易執行,省却大量因此而生的訴訟問題。

所以要推動禁煙就一定要全面禁煙!

以上為重點略談,自己做點補充及資料搜集啦~
祝你辯論得勝~
2006-10-19 7:47 pm
食肆應該全面禁煙
1)因為食物係人類生存必須的東西,基於社會公平性,凡有能力支付費用的,都可以進入食肆進食,但因有食客吸煙,妄顧大眾市民健康,公然係食肆內吸煙,不斷放出有害2手煙,令部份想進入食肆的客人卻步,不能合理地享受他們有權享用的食物。
2)食肆的地方可供一家大細老幼,出外進餐,共聚天倫的地方,但因為有2手煙,令到一些市民減少出來共聚的時間,對社會和諧做成一些障礙。

收錄日期: 2021-04-23 13:24: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9000051KK0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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