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積金一問!!

2006-10-19 5:45 pm
如果我遭遣散, 那麼遣散費是從強積金中支付嗎?

回答 (7)

2006-10-19 6:27 pm
✔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僱傭條例,

1. 如僱員有權享有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一筆按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或一筆職業退休計劃利益已支付予該僱員;或

2. 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中,就該僱員持有一筆累算權益,或該筆累算權益已支付予該僱員;

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可與上述的款項抵銷,但須與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服務年資有關的款額為限。

即表示如僱員合資格獲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而僱主亦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則當僱員被遣散時,雖然可獲發遣散費,但僱主有權於其強積金戶口內,將僱主供款部份以抵銷其遣散費,但只可以僱主供款部份作抵銷,僱員供款部份則不可作任何抵銷。同時,抵銷之金額亦不能超過所支付之遣散費。

例如:
一名僱員可獲發$20000遣散費,而其強積金戶口內,僱主供款部份結餘為$30000,則當僱主支付$20000遣散費予僱員後,可向強積金公司申請領回其中$20000之僱主供款以抵銷有關之遣散費,其餘之$10000僱主供款仍會留在僱員之強積金戶口內。
參考: 本人從事人力資源工作
2006-10-21 2:24 am
不是,

遣散與強積金無關。
2006-10-19 11:12 pm
1) 按僱傭條例和強積金條例, 強積金計劃中公司供款累積金額可在公司應發放的遣散費中扣除!
2) 一般做法時:公司要先發放全數遣散費予員工;
3) 員工在收取款項時, 要在[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付款證明書]上簽署確認;
4) 公司將[長期服務金/遣散費付款證明書]交予強積金計劃服務機構:
5) 在計算員工之戶口累積金額後, 強積金計劃服務機構會將員工戶口中公司供款累積金額發還予公司;
6) 發還的公司的金額不能多於遣散費, 所有多余數全歸員工戶口繼續保存!
2006-10-19 6:59 pm
如果僱員遭遣散, 遣散費是從強積金中的僱主部分抵消 抵消之金額亦不能超過所支付之遣散費。
僱員供款部份則不可作任何抵銷。
2006-10-19 5:51 pm
可以從僱主一方供款的強積金扣除,如果不夠數的話,僱主需補差額給你的。
2006-10-19 5:51 pm
是的, 因為強積金中有一半是由您的僱主供的.
參考: 自己
2006-10-19 5:49 pm
不是,遣散費是由雇主支附的.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13: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9000051KK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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