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下內容純粹個人意見,如有不同意見者請多多包涵.
首先說說銷售稅的利.
正如政府推銷銷售稅時稱,銷售稅的確可以擴闊稅基,大幅增加政府的常規收入.由於自97年以後,政府的政策決定好像有點福利政府的傾向(如投放在教育的資源上升,人口老化帶來的醫療政策等等),可以預期政府的開支有向上的趨勢.因此,在開源方面而要維持香港的低收入稅率(香港入息稅的標準稅率只及大部分發達國家的一半!)情況下,開新稅不失為一個合理選擇.加上政府在經濟開始上升時提出這個議題,反彈相信已經比在早兩三年經濟低迷時提出細了.
其實若以Adam Smith對稅收的闡述,銷售稅是一種不錯的稅制,因為是公平而且明確的.但Smith同時指出,在生活必須品的銷售中徵稅某程度上也算一種苛政.因此,本人認為開徵銷售稅是有一定論理性基礎的,但問題在於是否需要在各行各業各類市場品中全面一致開徵而已.
再說銷售稅之弊.
最直接的,可能是通貨嘭脹.由於這種間接稅勢必轉價在消費者身上,這等於各類物價平白上升了5%或更高.這對港人的消費力不無影響,這對低收入人士的影響亦更大,因為增加的開支在他們的收入所佔的百分率也會較高.
除此以外,轉售品是否需要雙重徵稅,或者由原料到製成品的交易是否要多重徵稅也是比較值得關注的問題.好像到目前為止政府的諮詢文件中也沒有明確提及這一點.如果真的需要多重徵稅,那麼每件貨品稅率可能會以倍數高於初時建議的5%.
第三,亦有部分人疑慮銷售稅開徵以後會否無止境地加稅,或者影響了香港消費天堂的吸引力.不過本人卻覺得不太擔心這一點.因為香港的稅率其實毫無疑問地在世界的大環境中仍然是偏低的,比起一些福利國家,所開徵的銷售稅可能是香港所建議的3-4倍,因此無論結果如何,香港仍是一個具吸引力的低稅地區.此外,以香港經濟的成熟結構,相信政府亦不會貿貿然加稅--如果要加,香港的薪俸稅和利得稅其實也有加的空間,不過政府絕不敢亂來,銷售稅亦然.所以,對於外資或中產或以上階級而言,銷售稅的影響其實未必十分大,但對低收入人士而言,卻絕對是百上加斤.
所以總括而言,銷售稅之利在於為政府創造財富,從而(理想地)還富於民.相反地,弊處卻在於對普羅人眾而言這是一個不大不小的負擔,如果處理不善隨時可導致貧富差距擴大,令本來已經不甚穩鍵的經濟結構更趨不穩.
以下是這個可能有助降低開徵銷售稅的方法:
1. 不要在民生產品上徵稅,如糧油食鹽等
2. 增加對弱勢社群的經濟支持,協助他們提升收入水平,或設立最低工資,以確保他們在開徵新稅後仍可維持正常生活
3. 分階段開徵新稅,並在不同產品定立不同而合適的稅率,漸進式開徵新稅可有效減低對社會沖擊
4. 在其他稅制作出調整,作出適當減幅(其實諮詢稿內有這一點,但感覺上不夠具體),保持市民消費力
5. 最關鍵的,是要尋找方法讓香港經濟轉型,消洱結構性問題,讓香港更清晰明確地在世界經濟環境中定位,讓市民找到應盡的本份,回復70-80年代時的活力.不過,這已遠遠超出到底應否開徵銷售稅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