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初時政府車牌是吾統一的,
後來政府決定要將政府車輛的車牌統一,
因當年運輸處發車牌到 AL,
下一個英文號碼是 AM, 所以那時的運輸處便順利成章地將政府車輛統一為 AM,
除消防處 (消防處車牌為 F).
這全因為運輸科之短視, 當年政府車輛並無專用之英文字頭,
出牌出到 AD,AE咁上下時, 高官突然諗起不如所有政府車都用同一
個字頭好喎, 就咁無啦啦冠上AM字頭, 當時AM字頭距離已經發出既
字頭好遠, 亦冇諗過民用車輛會超越AM到達AN,AP...,
相比之下, 大陸既政府車車牌字頭就
高明得多, 例如公安用 GA (GONG AN), 武警用 WJ (WU JIN)。
此外,另一說法是,絕大部分的政府座駕均是以「AM」作車牌起首的,據說是「administration」(政策當局)的簡寫。不少職業司機稱政府座駕為「AM車」,而且見而多數避之則吉。
不以「AM」作車牌起首的政府座駕,一般是專用座駕,即某一個車牌配對某一個官員。最著名的例子是「一號車牌」,是屬於警務處處長的座駕;不知是否這個原因,警務處處長的「暱稱」是為「一哥」。
"A" : 救護車輛
"AM" : 一般政府車輛 (包括警車、郵政車等)
"F" : 消防署車輛
"LC" : 立法會車輛
"ZG" : 駐港解放軍車輛
"UC" : (已停用)前市政局車輛,取消後併入"AM"。
"RC" : (已停用)前區域市政局車輛,取消後併入"AM"。
在香港回歸後,駐港解放軍部隊改用"ZG"車牌。AM車車牌的次序同分配又係點呢?
一個說法是,絕大部分的政府座駕均是以「AM」作車牌起首的,據說是「administration」(政策當局)的簡寫。不少職業司機稱政府座駕為「AM車」,而且見而多數避之則吉。
不以「AM」作車牌起首的政府座駕,一般是專用座駕,即某一個車牌配對某一個官員。最著名的例子是「一號車牌」,是屬於警務處處長的座駕;不知是否這個原因,警務處處長的「暱稱」是為「一哥」。其他的處長或署長的車牌倒是沒有如斯簡潔及有「氣勢」,也只是以「AM」開頭罷了,不過「數目字」部分一般號碼較小,往往只是雙位數。即使是問責局長的座駕也差不多,也是以「AM」作頭,但號碼更小,有的是單位數,然而既然有十一位問責局長,有部分局長車牌也「無可奈何」地是雙位數,但數值也不到二十。雖然如此,「車種」卻是一致的:全是寶馬「七系」,大部分是深藍色,其餘深綠色。局長以下的政府座駕則各適其適,歐洲車及日本車皆有之。司長級的座駕也是寶馬「七系」,然而車牌中沒有數字,只有英文字母,是其官銜的縮寫:政務司是「CS」、財政司是「FS」、律政司是「SJ」;首席法官也差不多,車牌為「CJ」。特首的座駕則連車牌也沒有,只放特區區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