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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為什麼找人代做功課叫做「請槍」?
(一)'請槍'原型為'捉刀'
找人代做功課、考試是請槍,頂替別人做功課、考試的人則是槍手。但在古時,請槍稱為捉刀。
據南朝宋˙劉義慶《世說新語》中記載,曹操一次接待匈奴使者時,找來一名下屬冒充自己,自己則假扮成侍衛,拿著刀站在下屬後面。匈奴使者跟他們見面後對人說︰你們的主人相貌不太聰明,反而身後的捉刀人看起來更有英雄氣概。自此,捉刀引申成冒充的意思。
http://www.rthk.org.hk/chiculture/1minchinese/01_16.htm
(二)而「請槍」這字是有的,實際上它是「請人槍替」之簡化,如晚清年間時吳趼人所著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十五回:他到了考場時,是請人槍替做的。可見「請槍」此詞的歷史最遲亦可追溯至清代年間。
(三)為什麼幫人做功課的叫「槍手」呢?
槍手此詞,源遠可至更早,據推測可源自南宋年間開始的代筆之風。“槍手”這個詞能夠沿用至今,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古今社會普遍存在著“替考”這種現象。以下是一篇參考:
“槍手”是隨著科舉弊端的日趨嚴重而出現的科場稱謂。《辭海》中對槍手的解釋是“舊時指代人應考的人,亦稱‘槍替手’”,用來指那些代替他人入場考試者。雇人代考是科場舞弊手段之一,這種作弊方式自宋代出現後即被眾多人採用,在不同的文獻中被稱作“代筆”、“代考”、“代倩”、“槍替”、“槍冒”、“頂名”、“頂替”等。
而將代考之人稱為“槍手”則不知始於何時。清朝嘉慶年間的進士梁章钜(1775—1849)曾撰有《清謂錄》一書,其中談到,“槍手”這一稱謂在宋代已出現,當時是指軍隊中步兵之精銳者,又稱“槍仗手”,而“今代作文者,亦稱為槍手”。可見在清代,“槍手”已演變為科場稱謂,但此意始于何時,梁章钜並未做出考證。從我們看到的文獻中,至遲在乾隆時的官書(如《清實錄》)及文學作品中已普遍使用“槍手”一詞,如:
《儒林外史》第56回:“凡是考試,都可以請槍手冒名頂替進場。”顯然,“槍手”作為科場稱謂的出現要更早於此時。應該說,“槍手”成為科場稱謂與代考之風愈演愈烈是分不開的。
清代小說《官場現形記》第五十六回,題為“製造廠假劄賺優差,仕學院冒名作槍手”,就講到了“槍手”代人替考的故事。
晚清小說文明小史˙第二十四回又:家裡有十來萬家私,只是胸中沒得一點兒墨汁。……在各候補熟人中託找槍手。
由此可見,這“槍手”不是舶來品,而是地地道道的“國貨”,這詞在清化猶其盛行。
宋代的代筆之弊,在北宋時尚不多見,至南宋紹興(1131—1162)年間,一些人始以數千緡(一千文為一緡)之高價,雇人代考。政府雖有禁令,卻禁而不止。至甯宋嘉定十二年(1220),據右諫議大夫李楠奏稱,當時的省試(明清時稱會試),因雇人代筆而取中者,竟達到“十常二三”的程度,問題已是相當嚴重。洪邁在《容齋四筆》卷13中分析代筆之弊盛行的原因時說,“代筆有禁也,禁之愈嚴,則代之者獲賂謝愈多”,自然有願意冒險者,而且“其不幸而敗者,百無一二”。既然代考成功率極高,因此這一行當也就為圖利者所青睞。
及至明代,代筆之風更為盛行,官僚、富商子弟往往希圖花錢雇人代考以中舉。當時有諺語雲:“有錢買得鬼推磨,無力卻教人頂缸。”南京有一士子,精于文義,自己於弘治五年(1492)中舉,次科便到浙江考場代高官子弟考試,使高官子弟得以中舉。不僅舉子為人代筆,就連官員也充當這一角色,所以明朝人稱,“舉人代考者,已無足怪也”!正是在代考之弊長期漫延的過程中,“槍手”逐漸成為這批代考者之稱謂,使其在原有內涵“槍仗手”的基礎上又增加了新的內涵。然而,“槍手”這一新的內涵出現後,世人甚至已不再知其“槍仗手”之原意。
至清代,由於科場條例甚嚴,而且士子入場前有專人對其進行面貌識別,一般槍手入場代考已屬不易,因此,代考方式也不斷翻新,以致在清中葉以後,槍手又有“內槍”、“外槍”之分。所謂“內槍”,是指進入考場代人考試的槍手,他要在考場書史(辦事人員)的配合下與被代之人共同進場,被安排在相鄰的座位,然後將兩人的卷面戮號(考卷編號)對調,以達到代考之目的。所謂“外槍”,是指不進入考場,只在考場外為人代筆的槍手,他同樣要在考場書史的配合下,將在場外代做之卷傳入場內。其傳入方法有多種,或由事先挖通的穴道潛入考場,或買通水夫,在供應飲水時藏匿帶入,更有甚者,考生接卷後即出考場,由“外槍”答卷後再混進考場交卷。
資料轉載自:
http://www.chinalawpress.com/newsdetail.cfm?iCntno=1675
http://www.bjkaoshi.com.cn/shouye-detailinfo.aspx?parentid=jyks&privateid=5213&url=/pindaoye.aspx?moduleid=jy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