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學校搜學生書包,是否侵犯人權?

2006-10-18 9:43 pm
如題!
其實學校搜學生書包,是否侵犯人權?

回答 (4)

2006-10-18 10:30 pm
✔ 最佳答案
是侵犯私隱,但同時,在某些情況下,教師是被賦予在校內搜查學生及財物的權力。當家長將子女送往學校就讀,即賦予學校合理的管教權。校方可對學生進行合理程度的管教:父母在合法及合理的情況下可以做的,校方亦應有相等的權力。

然而,校方必須有充分的理由去搜查書包,若學生不同意,老師可詢問學生不願意合作的原因;若校方有理由相信該學生「與失竊案有關」或「攜帶違禁品回校」,便可進行搜查。

教師上課時擁有的權力跟家長的相同。然而,根據《教育署行政通告九七年第六十四號──在校內搜查學生及財物》:

搜查學生財物屬侵犯學生的私隱,因此不可隨便執行,除非教師有理由相信學生違反校規,有必要搜查其財物才能維持紀律。

校方一旦決定進行搜查,即須遵守以下各點:
a)搜查的程度和方法要切合情況,校方須衡量學生的年齡和事情的嚴重性;
b)應顧及學生的自尊,盡量避免發生尷尬情況;
c)教師搜查學生財物時,必須告知學生搜查的原因,除非情況不許可或無法辦到;
d)進行搜查時,有關學生必須在場,並須有第三者在旁為證;及
e)教師於搜查期間如發現可導致物主被刑事檢控的證據(例如毒品),須立即報警,理由是教師無權進行刑事調查,而搜出的證據可能須呈交法庭作為證物,因此必須小心處理,以免證據不被法庭接納。再者,檢控與否全由警方及律政司決定。
 
同理,學校有權搜身嗎?

向學生搜身是嚴重侵犯學生私隱的行為。教師不可隨意搜身,除非有理由相信有關學生違犯校規,例如考試作弊,並有需要搜查學生的口袋和雙手。在這情況下,教師為維持紀律起見,可粗略或簡單搜查學生的口袋。教師如不清楚向學生搜身是否合理及切合情況,則不應進行搜身,直至取得家長同意為止。即使教師認為向學生搜身是合理及恰當的做法,亦須留意以下各點:

a)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要求學生脫去衣服,以進行詳細或徹底或光身搜查;
b)被搜身學生和執行教師須屬同一性別;
c)須向學生解釋搜身原因,過程中須有第三者在場;
d)搜查的程度和方法要切合情況,校方須衡量學生的年齡和事情的嚴重性;
e)須顧及學生的自尊和感受;2

教師於搜查期間如發現可導致物主被刑事檢控的證據(例如毒品),須立即報警,理由是教師無權進行刑事調查,而搜出的證據可能須呈交法庭作為證物,因此必須小心處理,以免證據不被法庭接納。再者,檢控與否全由警方及律政司決定;

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是可以的,但亦有很多限制和要注意的事情。詳情可以看教統局在1997年所發出的有關通告:http://www.emb.gov.hk/UtilityManager/circular/upload/ADMC/AD97064C.PDF

唔想睇上面咁多字,就睇下呢個 link:
http://www.hkedcity.net/article/develop/020325-001/index.phtml?print=1
參考: 知識+ (qid=7006070800157), (qid=7006082203017) 等 ...
2006-10-20 12:56 am
你可以參巧佢地資料,,我覺得佢地答得幾好!
1:
老師可以搜書包, however,只 can 搜 查 那 些 「 有 理 由 相 信 與 失 竊 案 有 關 」 的 學 生 的 書 包 , 並 徵 求 相 關 同 學 的 同 意 。 校 方 不 可 以 「 失 竊 案 於 校 內 發 生 」 為 由 , 要 求 搜 查 全 班 甚 至 全 校 學 生 的 書 包 , 因 警 方 也 只 會 搜 查 「 有 可 疑 」 的 人 。

若 你 不 同 意 校 方 搜 查 書 包 , 老 師 可 詢 問 你 不 願 意 合 作 的 原 因 ; 若 校 方 有 理 由 相 信 該你 「 與 失 竊 案 有 關 」 , 便 可 進 行 搜 查 。

學 校 可 在 校 門 安 排 定 期 檢 查 行 動 , 確 保 你 沒 有 攜 帶 違 禁 品 回 校 。在 學 生 手 冊 內 列 上 校 規 或 聲 明 , 如 「 嚴 禁 攜 帶 X X 物 品 回 校 …… 」 等 , 學 校 便 可 對 違 規 學 生 進 行 適 當 處 理 。 當 然 , 學 校 不 能 把 所 有 規 定 都 寫 在 手 冊 上 ; 在 沒 有 凌 駕 法 律 的 情 況 下 , 維 持 「 在 合 理 情 況 中 一 所 合 理 學 校 所 應 作 出 的 合 理 行 為 」 的 原 則 便 可 以 了 。

然 而 , 根 據 《 教 育 署 行 政 通 告 九 七 年 第 六 十 四 號 ── 在 校 內 搜 查 學 生 及 財 物 》 , 「 搜 查 學 生 財 物 屬 侵 犯 學 生 的 私 隱 , 因 此 不 可 隨 便 執 行 , 除 非 教 師 有 理 由 相 信 學 生 違 反 校 規 , 有 必 要 搜 查 其 財 物 才 能 維 持 紀 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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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人咁講!!
2:
學校有權搜全班學生的書包嗎?
沒有權!
因為學生在香港這個地方,都同樣受法律保護,
係未經當時人同意下,搜柑當時人書包,
個當時人係可以報警,當時人可以以侵犯私隱條例告學校的。

就算警察搜身, 好多時都係叫被搜既人拎袋入面既野出唻,
而其他執法部門, 如要搜查時, 都需要向法庭申請搜查令先可以合法搜查,
所以教師並沒有這種權力,
一般學校並不許可教師於學生不知情的情況下搜查學生的物件,
通常報警, 並交由警員處理, 因為學校並非執法機關,
如學生情緒不安, 可以找學校社工, 如要討回公道, 可以向教管局投訴及向傳媒反映!


--- 可是如果老師在懷疑學生攜帶違禁品進入學校

同學無權拒絕老師搜他的書包。
根據教育條例,老師在懷疑學生攜帶違禁品進入學校,
在多於一位老師見證是可以搜他的書包(要求學生自行取出所有物品檢查)。

- 當 家 長 將 子 女 送 往 學 校 就 讀 , 即 賦 予 學 校 合 理 的 管 教 權 。
校 方 可 對 學 生 進 行 合 理 程 度 的 管 教 : 父 母 在 合 法 及 合 理 的 情 況 下 可 以 做 的 , 校 方 亦 應 有 相 等 的 權 力。
學 校 可 在 校 門 安 排 定 期 檢 查 行 動 , 確 保 學 生 沒 有 攜 帶 違 禁 品 回 校 。


教 育 署 首 席 教 育 主 任 林 金 鳳 :
教 師 上 課 時 擁 有 的 權 力 跟 家 長 的 相 同 。
然 而 , 根 據 《 教 育 署 行 政 通 告 九 七 年 第 六 十 四 號 ── 在 校 內 搜 查 學 生 及 財 物 》 , 「 搜 查 學 生 財 物 屬 侵 犯 學 生 的 私 隱 , 因 此 不 可 隨 便 執 行 , 除 非 教 師 有 理 由 相 信 學 生 違 反 校 規 , 有 必 要 搜 查 其 財 物 才 能 維 持 紀 律 。 」



請留意「教 師 有 理 由 相 信 學 生 違 反 校 規 , 有 必 要 搜 查 其 財 物 才 能 維 持 紀 律 。」一句。
事件涉及維持課室紀律而教師在執行維持課室紀律的工作,不是故意侵犯學生的私隱。
其實事件並非大不了,如果無犯校規讓老師一看又何妨,何必弄至關係惡劣呢﹖
若有犯校規,亦應負上責任。

照計有家長信係可以拎返d野
因為每個家長出面
學校就會驚
佢地都唔想鬧上教署. 會影響學校聲譽!
2006-10-18 9:52 pm
I think no.
2006-10-18 9:51 pm
其實學校搜學生書包,不是侵犯人權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49: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8000051KK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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