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破產期已過,公稹金如何.....

2006-10-18 7:24 pm
本人今年6月破產令已經夠4年及自動解除了,打算在12月轉工,可以取回3萬玩公稹金,需要
通知破產局嗎? 又這些錢會不會用來還給責權人?

回答 (2)

2006-10-18 8:07 pm
✔ 最佳答案
破產令既然已經解除,你唔需要上報。
2006-10-18 8:00 pm
MPF要到65歲 /你去民政處宣誓不在香港工作,才可以領出來的。因此你說「可以取回3萬玩公稹金」應該是沒可能的。
所以如果你轉工,LEE筆錢只會存係個MPF ACCOUNT內,而不能被提取的。
若你真的要轉工,記得走前取回資料,到去左新公司時,填好資料轉好個MPF 戶口,否則新公司通常會同你開多個MPF 戶口,咁你會交左雙重的MPF管理手續費的。
http://www.mpfahk.org/tc_chi/quicklinks/quicklinks_faqs/quicklinks_faqs_emees.html#22




22.
如 我 需 要 金 錢 應 急 , 我 可 否 提 取 強 積 金 計 劃 的 累 算 權 益 ?


答 :
計 劃 成 員 必 須 年 滿 65 歲 方 可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若 要 提 早 提 取 累 算 權 益 , 必 須 符 合 指 明 的 情 況 , 包 括 死 亡 、 完 全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 年 滿 60 歲 並 提 早 退 休 、 永 久 離 開 香 港 , 以 及 擁 有 小 額 結 餘 帳 戶 ( 累 算 權 益 總 額 不 超 過 $5,000) 。

收錄日期: 2021-04-12 18:52: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8000051KK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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