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細佬跟大陸女友有了BB4月多,他們打算在港結婚,
1)請問怎樣申請她來港?
2)申請程序是怎樣?
3)需時多久?(因己有四個月身孕)
4)聽說申請居港其間,需中港兩邊走的,大肚婆都必需嗎?因挺著肚子四處走很辛苦及危險,有沒有方法申請她來港後,便不用回大陸?
5)過埠新娘來港後難找工作嗎?
(聽說她也是有文化人,是在國內日本公司做日文翻譯員)
希望好心人指點,經常聽到過埠新娘來港後發生的悲劇,覺得很心酸,現在我家裡又有新成員加入,一方面擔心弟婦不能適應香港的生活,更擔心她和我父母的相處,又怕她找不到工作....作為姐姐真希望細佬可以有個美滿的家庭,希望大家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