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 憲問第十四

2006-10-18 9:56 am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節錄至 《論語.憲問第十四》

未知此句真正的意思是如何?請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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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8 10:3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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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曰:「以德報怨,何如?」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節錄至 《論語.憲問第十四》

未知此句真正的意思是如何?

以傳統的儒、釋、道來說,儒家基本上是反對「以德報怨」的。「論語」憲問篇有言: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直就是根據事實來採取公平的態度,直就是恩怨分明、是非分明、善惡分明,直就是EYE FOR EYE,直就是在愛人與恨人中取得平衡,直就是中庸之道。

道家的老子雖有「報怨以德」之言,但他也說「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表明他認為至少深仇大恨是不可以和稀泥的。

至於釋家則是持相反觀點,因為對復仇的執念會嚴重妨礙修行,而且仇恨可能會使雙方陷入迴圈系統變成「冤冤相報何時了」。反正是非成敗轉頭空,人一生所做的「業」會在死後算總帳,那就讓老天來收拾仇人吧!可是我們要知道佛家的理論不保證是絕對正確的 (世間真有絕對正確的理論嗎?),如果錯了,那付出的代價也未免太高了些,況且即使理論正確,老天爺瞎眼之事也是偶也有之的。

耶穌說律法的總綱是愛神愛人,所以願意跟從耶穌的都不輕易發怒,就算有亦希望能寬恕他人,不易生報仇之念。善念可嘉,可惜有時易流於太沒骨氣,像「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寬恕七十個七次」就有點走火入魔。該爭就爭,該讓就讓;該寬恕就寬恕,該懲罰就懲罰,否則上帝幹嘛創造地獄?一味的寬恕人,不及孔子的「以直報怨」多矣。

其實不見得報仇就會落入「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淵藪裡;也不見得不報仇的人就不記恨,有的人是沒有能力也不敢復仇卻要硬稱門面,所以才口口聲聲要以德報怨。對惡棍有能力報復而報復是一種神聖的權利,說什麼「要愛你的仇敵」根本就是鬼扯蛋!有機會報復卻聲稱要「以德報怨」的人不是太笨 (想不到保護自己的權利)、就是太奸 (以博取美名) 、或是太沒種 (怕遭反報復)。唯一能找到的正面性「以德報怨」事例大概是像「連城訣」中,狄雲以靈藥相救萬圭一事:「是我救活了他,是我救活了他,哈哈,哈哈!真好笑!天下還有比我更傻的人麼?」這句話充滿了人生的辛酸無奈,每次瀏覽此言均覺不忍、不平及不忿,「但覺世上事事都是苦」?#24076;望這種事只能永遠存於小說中。(到頭來萬圭還是殺了戚芳,這就是有機會報復卻手軟的後果。)

有時候報仇是一種無法放下的責任。在「風雲」中,步驚雲懷著霍家滿門亡者遺恨,著他今生今世,都不要忘記報仇!慷慨赴死何其干脆容易?一死便可一了百了!但偷生的人卻要背負所有死者余下的痛苦 重得連腰也無法挺直。這也許可以稱為使命式的復仇。

人生的確不能只為報仇活下來,但如果不存著報仇的心,怎麼能從當時傷痛艱辛的挫折中拚命活下來?其實真正傷害自己的並不是報仇這個行為,像令狐沖整啞婆婆,貼告示說她是天下第十八惡婦,讓她想破頭也想不出誰是前面十七個,雖只報了三分仇,也算報過,做人要這樣才有意思。這種報仇的方法、心情,是一個明朗健康的人所有的,他的層次就是這樣明亮,不會傷害到他自己。真正會傷害自己的,是自己黑暗陰鬱的性格和扭曲的人生觀,那就算沒仇可報,也還是陷在貪、嗔、癡之中,而不是仇恨讓他們陷進去。

李敖有句話:「仇人是可以原諒的,不過要報完了仇再原諒。」有仇不報非君子,這句話古已有之。別人對不起自己,卻胡裡胡塗放過了;別人對自己有恩,也胡裡胡塗領受了,這種人不足以信賴。當然,報仇手段不能卑鄙、後果不能過度,報仇的方式,正足以顯示出一個人的層次與性格。就事論事,該報的要報,該化解的要化解,不一律化解或一律仇視,直在其中矣。

舉個例子:日本人掀起二次大戰,侵略東亞各國,此仇不報非君子,要以輿論、文章和外交逼日本認錯,逼他們寫在史書中。但是這種動作做完之後,還是要和日本貿易、學習日本的長處,平等對待他們的國民。這就是「仇人是可以原諒的,不過要報完了仇之後再原諒」的道理。有些人一看見日本文化就說:「日本人侵略中國,殺臺灣人,為什麼要看他們的東西!」這種心態是駝鳥,不是報仇。而更有些人仁愛過度,日本人不承認有惡行,這些人卻胡裡胡塗地說「何必要去掀動歷史的傷口」,這種人不是冷血就是沒有分辨是非的能力。這兩種極端偏離中庸之道,皆不可取。

報仇的程度不可能達到「增一分則太肥,減一分則太瘦」那樣無懈可及的地步,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以及各種千奇百怪的狀況,不可能找到一個絕對的標準來衡量;大部份的人對事物的判斷仍躲不開用自己的角度,但把這標準絕對化問題就大了。舉個例子,寬恕是美德,但如將它絕對化成為法例,後果如何,可想而知。即使世上真有這種標準,我們凡夫俗子也不可能計算得剛剛好精確適量,「挾泰山以超北海,非不為也,實不能也」。何況個人可用的原則並不一定適用於整體,所以報仇報個七八分也就夠了,(七除八扣下來,有些蠅頭小恨可干脆就此擱置不管)。在大仲馬的「基督山恩仇記」一書中,基督山伯爵就是持著「報復要徹底」的哲學,所以才對檢察官韋禮福做的太過火。後來他請求上帝的原諒,並對潦倒的銀行家道格拉斯說:「我原諒了你,因為我也需要被原諒。」

最後,附上神秀的名偈作結: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臺;
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心如明鏡,雖然反射永遠不會超過入射,但是能反射完全的才堪稱明鏡,如此而已。


收錄日期: 2021-04-12 19: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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