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回答如下
1. 房署會有封信話你知下一步要怎樣做,但詳情我朋友就不記得了! 整個面談連等候時間你預半天啦!
2. 我朋友2003年申請公屋,2004年因輪候號碼遲,選不到理想的特快公屋[就算有問題的特快公屋亦早被人選晒],2005年9月中再選特快公屋,10月初入息審查,10月尾收到信要11月中到所選的屋村辦事處辦理租約簽訂及其他手續及睇屋,他覺得屋問題不大,而選了翻新津貼自己翻新間屋及可即取匙,簡單裝修完11月尾便入伙了,那不是都很快有屋嗎?
3. 面試前是需要再給僱主填多一次入息證明,因由遞交申請到正式揀到屋,期間你可能收入有加有減,所以要再申報一次,你特別要留意不要超過房署的入息限額呀
4. 以我朋友的經驗,1人家庭的,最細可以配到80尺的屋,但我朋友2005年選屋時,因吸收了2004年選屋經驗,不會選曾發生命案的屋;盡量選大些面積的屋 - - 曾在電視上睇過那些只有8多平方米(即約80尺)的屋樣子,租金是很便宜,但實在太細了,和那些板間房沒分別,又放不下多少傢俱。我朋友最後選了現時12多平方米的屋,屋租480元,但放的傢俱也不能多,但我朋友卻可以慳多些錢。至於可選的地區,2006年的就不清楚了
其實如果我朋友的輪侯號數更早,能早幾天選屋,會有機會選到更大的屋 - - 如17多平方米,又或他肯等今年,但他不願再等多一年。
希望以上的資料幫到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