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屋.....

2006-10-18 5:18 am
父親係香港永久居民,母親係大陸人,bb係大陸出世,bb可唔可以借住父親辦理香港身份證成為永久居民,可唔可以以佢哋兩個名義去申請公屋,兩個香港人帶住一個大陸人可唔可以申請到公屋嘅中房咧??????

回答 (3)

2006-10-18 5:42 am
✔ 最佳答案
暫時是不能,因為嬰兒不是香港出生,所以只有父親一人合資格
申請公屋,嬰兒是不可借父親同申請,母親也一樣,必須要取得單
程証後才合資格,以下是公屋申請的資料:
單身人士租住公屋
1. 申請人的每月總收入及現時的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訂定的最高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
2. 申請人須符合適用於一般家庭申請公屋的所有申請條件。

加入家庭成員
名列在單身人士輪候冊的申請人,如有需要,可要求加入其家庭成員,以符合一般家庭申請公屋資格。申請人原先輪候的時間,將會計算入其申請內,但只以半數計算,並以不超過一年半為限。

配屋辦法
單位編配將嚴格依照申請表在公屋輪候冊上的先後次序及申請人所選擇的地區辦理。合資格的申請人將獲編配一人單位,由於資源有限,申請人不能堅持編配某種類型的一人單位,現時,入住長者住屋的年齡限制已解除,因此,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人也有機會獲編配長者住屋的一人單位。若單身人士在配屋時年滿60歲,則可按「高齡單身人士」優先配屋計劃辦理。

非長者一人申請公屋編配政策
房委會轄下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已於2005年9月29日通過為編配予非長者一人申請者的租住公屋數量每年設定配額,並設立一個計分制度,讓較年長的申請者獲優先編配單位。請按此查閱有關詳情。

申請租住公屋要付合的入息及資產限額要求:
單身人士總資產淨值限額 (2006年4月1日生效)
家庭人口 / 每月最高入息限額 (2) / 總資產淨值限額
1人 6,800元 (7,158元) 173,000元(1)

註:
(1) 1至4人核心家庭若全部成員均為高齡人士(年滿60 歲),其總資產淨值限額分別為346,000元、468,000元、610,000元及712,000元。
(2) 假若「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供款額為住戶入息5%,則實際入息限額顯示在( )內。若申請人及所有家庭成員有參加「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有關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

房屋署公屋申請組
查詢熱線: 2712 2712
傳真熱線: 2624 5685
電郵: [email protected]
辦事處地址: 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
2007-04-30 11:04 pm
房署資料﹕
在配屋時,申請書內至少一半的家庭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並仍在香港居住。18歲以下的子女
(i) 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或
(ii) 在香港出生並巳確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只要父親係永久居民,bb辦理身份証後即視作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2006-10-24 9:35 pm
似乎有三個問題需要解決.

1) bb可唔可以借住父親辦理香港身份證成為永久居民?
BB可以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申請單程証到港定居, 但時間按申請地區及情況而定, 好難講要申請幾耐, 申請人或成員一定要有身份証或者居留權先可以申請, 所以BB與太太便不可以。

2) 可唔可以以佢哋兩個名義去申請公屋?
剛才都講左, 所以只可以父親一人申請, 等待其他成員有單程証之後, 再加入申請表內, 之後一齊申請。

3) 兩個香港人帶住一個大陸人可唔可以申請到公屋嘅中房咧?
兩個香港人要睇係邊兩個, 如果係頭先o既情況, 似乎冇兩個香港人, 只有一位, 總之都係一句, 沒有身份証者不可以在申請表內。

個人建議:
你可以建議那位父親先以個人名義申請公屋, 因為而家要計分, 都有排申請, 同期申請埋個BB同太太落黎, 如果父親已經居港滿七年, BB落香港時仍然在18歲或以下, BB仍然可以當作居港滿七年計算, 就算太太到時落埋o黎, 佢地都算係一半人數居港滿七年, 如果佢而家開始申請, 可以早D有G.NO., 咁之後都快D, 你可以咁建議佢。

希望幫到你同他們 !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19 20:26: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7000051KK0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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