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根據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
(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第(一)、(二)兩項所列居民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
(四)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的非中國籍的人;
(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第(四)項所列居民在香港所生的未滿二十一周歲的子女;
(六)第(一)至(五)項所列居民以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只在香港有居留權的人。
其中一項, 若果父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其子女也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那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父或母就不是,必須辨手續或是第二的合資格人士
大陸生的BB若父母其中一方是香港永久居民,由於合乎第三類,故可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資格(即可來港定居)
至於若該兒童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她便可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