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問題:本人是家鄉欠債14萬,現在應該怎麼辦?

2006-10-17 8:29 pm
本人是家庭主婦,累積欠多間銀行咭數&貨款14萬,老公已破產,每月他給我家用2萬供養3個仔女本應夠用,可是每月最低還款也要8000元,我們買了好幾份保險月供2千幾,交租3000,燈油火爉電話費...等等也用了4000幾,還有小朋友學校不時要交雜費還有買餸錢呢,一但有一個月失手,便去咁咭,固此債項愈滾愈大.沒入息証明,銀行不貸款,去問過安信,他們肯借,可是要擔保人,而他們是交給收數公司的,親戚怕有麻煩!不肯擔保!請問我的case可以怎麼辦?只要每月還5-6千元是沒問題的,希望各大大幫我解決這問題!最好不要破產.應該未至於行這步的謝謝

回答 (2)

2006-10-17 9:48 pm
✔ 最佳答案
你可以去銀行做債務重組,會幫你計算你嘅還款能力同年期.借錢去找數只會越來越吃力!
你打去明愛向晴軒問吓,佢地都有0的免費律師去解答你可唔可以做債務重組,同點做,又或有其他意見俾你.
如你申請破產,0的保險就唔可以繼續買,有紅利或基金等都要沒收,填補債項.至於債務重組要唔要,我就唔清楚,你打去問埋啦.
希望幫到你

2006-10-17 18:21:43 補充:
債務及理財熱線(處理債務問題)23822929法律專線 (免費法律咨詢服務) 18288

2006-10-17 18:26:13 補充:
破產以外的另一選擇 – 個人自願安排1. 問 : 除破產外,還有沒有其他選擇? 答 : 有,債務人可以選擇個人自願安排。個人自願安排是《破產條例》項下的一項正式程序,為債務人提供一個破產以外的選擇。債務人可以向法院和債權人提出還款建議。如獲批准,所有債權人便會受到法律約束。 2. 問 : 個人自願安排有什麼優點? 答 : (a) 債務人可以避免背負破產的污名。他/她將不受《破產條例》及其他條例的法律限制而可以保住其工作/職業。(b) 對債權人來說,以自願安排與破產比較,他們可望取得較多還款,因為有較大誘因吸引債務人還債。
2006-10-18 3:13 am
Tel : 1834633
社工
明愛 : 24997828
東華 : ??
20 萬 以下 可協肋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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