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按申請事宜

2006-10-17 8:27 am
本人為一個物業買方,這由於是地產代理的誤導說本人能向銀行借到錢,但銀行方面給本人的回應是借不到。但沒有書面通知,因本人只是詢問諧段。如本人如今已殺訂,本人可否付錢給銀行要求銀行對本人之申請做一個評估?

回答 (2)

2006-10-17 8:49 am
✔ 最佳答案
我唔係好清楚最後個句問咩野!
不過照以上情況睇,在於賣方(即業主)方面,係簽好臨時買賣合約後,如果買方不成交的話,的確係有權要你賠佣賠訂.而你要查清楚自己到底什麼原因做唔到按揭,如果係你本身冇能力而地產代理沒有表明甚至誤導你買入單位,咁你可以追究佢.
銀行係有評估你的借貸能力服務的,就算係未買入單位前,都可以去銀行先評估一下自己的借貸能力,例如:入息証明,想買入單位大約幾多錢,想同銀行借幾多錢,查下自己的信貸評級,銀行就可以計埋比你睇,甚至月供幾錢,都可以計埋...所以你未問過就買樓,代理固然有責任,你自己都太唔小心啦.
  而家可以做的就係,快d搵多幾間銀行,試下借唔借到錢,再唔得可以試下搵2~3線銀行試下,可能會容易批少少.
2006-10-17 8:54 am
(1) 一開始時, 應該問多幾間銀行

(2) 一定要去銀行當面問資料及你給他資料, 叫佢 print 一份比你

(3) 而家已殺定, 即係你已放棄購買權, 咁你仲估價厘做咩

(4) 未落定之前, 應該跟我(1) & (2) 去做, 先至落定, 否則叫地產代做, 而家厘個地步, 應該去地產公司問經理, 事情點解會咁, 經紀都有責任

(5) 殺定之餘, 又要比佣金??? 唔好比...
好想詳細了解你件事 或 你有咩問題, 可直接 e-mail : [email protected]


收錄日期: 2021-04-12 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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