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年頭頂咗間舖頭做吓小生意.同大業主簽訂兩年合約.但最近得知有大財團收購.
如果大業主要收回舖位.那麼他會賠償什麼給小弟?而小弟又可以提出什麼要求?
而當初的頂手費,單簿,膠袋,做招牌的費用又可否歸納賠償之內?
有勞各方高人指示
收錄日期: 2021-04-23 13:14:5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6000051KK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