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老師收手機一問

2006-10-16 1:04 am
我想問..如果老師收左一個學生部手機....而該名老師聲稱話系唔會比翻個學生..感佢有無觸犯法律?
更新1:

個老師之前已經收過一次...佢話如果再收就五會比翻你....

回答 (3)

2006-10-16 6:57 am
✔ 最佳答案
老師如果在學校沒收學生的手機,其實只是執行校規,通常老師沒收學生的手機是不會據為己有,一般都會交回學生的監護人,在學校執行校規是沒有觸犯香港法例,因學生在該校就讀就要遵守該校的校規。

若然老師把手機據為己有,是可向校長投訴,如果校長不受理的話,亦可到教育署投訴的。

2006-10-17 01:37:26 補充:
老師在學校是有權力包括暫時沒收同學的物品,沒收的物品是會交回學生的監護人,所以是沒有觸犯香港法例的。
2006-10-16 1:10 am
聲稱犯左恐嚇罪

真的唔會比翻個學生犯左盜竊罪
2006-10-16 1:07 am
我想應該有~@@

收錄日期: 2021-04-23 15:44: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5000051KK03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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