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政務司司長的職責包括:
協助行政長官監督及指導指定決策局工作;
制訂政策和協調實施;
主理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中的指定優先處理項目;
擬定政府立法議程時間表;
處理上訴和某些公共機構的運作。
財政司司長的職責包括:
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的政策議程及按照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編製政府《財政預算案》。此外,財政司司長亦負責向立法會提交政府的收支預算案及發表預算案演辭,概述政府的預算案提議,並動議通過撥款條例草案,使每年預算案中各項開支建議,在法律上生效。
律政司司長的職責包括:
主管律政司,專門負責香港政府的法律事務,包括提出所有刑事檢控,草擬政府提出的所有法律,以及為香港政府提供法律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