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有咩唔可以做?

2006-10-15 11:15 am
例如:講粗口 / 賭博 / 大花筒 / 自殺 / 食狗肉...

回答 (9)

2006-10-15 11:32 am
✔ 最佳答案
聖經中十誡的條文
《聖經·出埃及記》20:1-17「上帝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第一條(3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上帝。
第二條(4-6 節)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條(7節)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條(8-11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上帝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條(8節)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條(13節)不可殺人。
第七條(14節)不可姦淫。
第八條(15節)不可偷盜。
第九條(16節)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第十條(17節)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十誡的條文

第一條 不可信仰耶和華以外的神。
第二條 不可製造偶像與拜偶像。
第三條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字。
第四條 以安息日為聖日,要敬拜上帝表示感謝之意。
第五條 應孝敬父母。
第六條 不可殺人。
第七條 不可姦淫。
第八條 不可偷盜。
第九條 不可作假見證。
第十條 不可貪戀它人財物。
參考: 《聖經》
2006-10-17 5:03 am
在聖經中,保羅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意思就是基督徒什麼也可以做,但問題就是應不應該做的問題,不是不可以做的問題,難道法律容許人賭博就去嗎?
2006-10-16 5:24 pm
耶穌曾說過,要盡心盡意盡力愛主你的上帝,和愛人如己;只要謹記以上的條款的最終目的,就知道有些我們不可以做的,舉例:打架,因為會傷害別人和自己,這與主說的愛人如己的教導,有所違反。
參考: 自己
2006-10-16 7:23 am
你好,你所列舉除了最後一項之外,都是不可以的


其它不可行者,個人列舉
1、不可拜拜、「祭」祖

拜拜與祭祖問題常是一般臺灣人要信耶穌時會遇到的難題,以下有數篇文章希望能幫助你處理這樣的困擾^^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16.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513&LastModified=4675540750651116832

基督徒雖不祭祖但有「記」祖,雖不上香但有追思活動,基督徒講求的是「敬祖」,而不是膜拜祖先

2、不可求問占卜與風水

占卜、算命、星座、風水、法術、交鬼都是上帝所不喜悅的哦~~

弟兄姊妹們要留意,不要落入陷阱哦~~~~~~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23.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528&LastModified=4675512841139990410

3、要禁色情

在情慾上大大得勝!!

http://groups.msn.com/jlovem/page23.msnw?action=get_message&mview=0&ID_Message=1380&LastModified=4675530984029238964

2006-10-15 7:31 pm
聽從良心指引 , 就可以了。
2006-10-15 3:44 pm
凡事都可作,但都不是有益。
不造就人的,不榮耀神的,最好不要做。
能與不能,不是表面的,而是看動機和內心的。

那麼甚麼是造就人的事,榮耀神的事呢?
多看聖經,多問教會中的長者、導師啦。
願聖靈常與您同在,指引您的道路。
2006-10-15 3:29 pm
有沒有聽過 Jesus 提過最重要兩條命令,,,,(it's too famous not said here)

but one phase 反而想提醒一下,,,,

林前 6:12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我 都 可 行 、 但 無 論 那 一 件 、 我 總 不 受 他 的 轄 制 。
林前 10:23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有 益 處 。 凡 事 都 可 行 . 但 不 都 造 就 人 。

你去思想一下做一件事, 的目的是為了什麼而做?
做了後有什麼後果,,, 最後的目的是否能榮耀神呢?
(簡單說:christians要做的, 是為基督的原固,
人生就是為了榮耀神而做事出發點!)
2006-10-15 11:33 am
同居,占卜,殺人,接吻(未結婚)
2006-10-15 11:22 am
係聖經十誡裡的事情一定唔得,
講粗口, 賭博, 自殺一定唔得
因為呢d 係見證, 要比個榜樣人地睇
而大花筒.........無話唔得既
如果一個好有錢既基督徒, 而佢又好忠誠咁奉獻了十一
咁佢自己要點使錢都無話唔得, 只係如果可以既話,
過一d 簡樸既生活,上帝會喜悅
至於食狗肉..............咁如果食狗肉唔得,
咁應該食任何肉都唔得囉,
咁聖經又無文明規定唔可以食肉既


收錄日期: 2021-04-12 23:07: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1015000051KK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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