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快閃強姦黨這件案是一個大笑話,從這件案可看出香港法律對有錢人較有利。
網上留言板的網友是男或是女,根本無法查証,我想知道如果留言者是女性,究竟如何可以入罪??為何警方不作出部署才拘捕該男子呢??警方接到網友投訴後,應假扮志同道合的網友約被告出來相討有關組織快閃強姦黨,計劃真正去行動,有證有據才拘捕該男子,是不是對公眾有說服力呢??
律政署的檢控控詞天真可愛,可說是自己呃自己,明知該男子不是真的會去犯案,說什麼留下真的電郵地址,引起有人不安及有威脅,全都是笑話。
裁判官是另一個笑話,此案涉及網上文化,香港的法官有這方面的經驗嗎??我不會信服一個沒有這方面知識的人去作出裁決的。
另外,我覺得香港法律多保護女性是應該的,始終男性無論在體格上或思維上都是比女性有攻擊性,難道女性可把男性的陽具強行進入自己的陰道嗎??作為男性,請拿出男仕風度,對女仔多加呵護吧!
2006-10-15 23:30:21 補充:
如果我是女性,對網友開玩笑的留言是我,警察來到時看到我是女仔,會拘捕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