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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六年香港學生科學比賽
二零零六年香港學生科學比賽是由創新科技署、香港青年協會、教育統籌局及香港科學館合辦。自一九九八年以來,是項比賽為政府推廣創新科技文化的其中一項核心活動,並深受學術界及商界人士的大力支持。科學比賽旨在提高青年人對科技的興趣,透過對科技的探索和創新應用來引發他們的創意、啟導他們的科技才能和鼓勵他們投身科技事業。
參賽隊伍必須由學校提名,每間學校可提名最多八支隊伍,惟每支隊伍只可提交一項參賽作品。各隊伍由二至五名學生組成,學生年齡必須介乎12至18歲(出生日期介乎22-4-1987至21-4-1994)。為培養不同級別學生對科學的興趣,一起交流科學知識,我們鼓勵參賽隊伍儘量由不同年班的學生組成。
參賽項目須知
學生應透過科學研究或發明項目,表現他們對科學的認識,以及展示對有關知識的應用。該等項目應具原作性和創新意念,並能在現實生活中應用。有關項目可以下列形式參賽:
發明品(A類項目):學生利用其科學知識及想像力而創造的嶄新原創作品。而學生須向評判示範該發明品的實際運作和應用。
科學現象的調查或科學理論的應用(B類項目):該等作品須以報告文件形式,連同有關的實驗數據及結果提交。
若於2005/06學年以前曾參加其他比賽或展覽但並無獲得任何獎項,或正於本學年同時參加其他比賽或展覽的作品,大會均可接受。惟有關的資料,須於參加表格中清楚列明。
參賽者若曾獲任何人士,包括其導師或所獲指派的顧問協助或提供意見,須於參加表格中清楚列明。
參賽隊伍可獲資助參賽作品的材料費,支出須實報實銷,限額為港幣1,000元(其中不多於港幣200元可用於購買材料佈置初賽作品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