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以下是設立最低工資的利害:
利:
保障工人薪資:
當社會的失業率居高不下時,工人面對裁員減薪的威脅下,沒有協商的能力,僱主有可能趁機將工人的工資壓低。有了最低工資,低收入人士就業就能取得滿足基本生活需求的薪金。
消除在職貧窮:
最低工資可以解決部分僱主剝削工資的問題,還有利解決低技術工人工作時間長、工資待遇卻很低的「在職貧窮」現象。即是,只要有工作,就有飽飯吃。
維持社會穩定:
低收入人士的薪金有保障,有機會減少因低收入而衍生的社會問題,如自殺、犯罪、家庭暴力等。
刺激經濟:
最低工資下限相對工人原來收入為高時,使到工人的收入增加,社會的消費水準亦可望隨之提高,有利於造成經濟繁榮。
減低貧富懸殊:
最低工資下限相對工人原來收入為高時,低收入人士的薪金可望提高,有利減低貧富懸殊之差距,從而減少貧富懸殊衍生的社會問題。
害:
加劇失業:
一些中小企業或服務性行業為降低成本,以裁員節省開支,代之以其他商業形式取代勞工,如設立自助櫃臺,減少服務人員、轉用黑市勞工等。如此一來,失業人口勢必提高。在經濟低迷時,最低工資令僱主成本無法壓下來,資金不及大企業雄厚的中小型企業,也只有裁員,或是倒閉。
拖挎經濟:
隨著失業人口提高,社會的消費水準大減。尤其在經濟低迷時,最低工資加速中小型企業裁員、倒閉,社會經濟將受到『骨牌效應』式急速下滑,其損失將難以估計及挽回。
扭曲了市場機制:
如果工人薪金不是根據市場供求關系制定,代之以工人及其家庭合理的生活需求而定,可能會造成不同技術要求的工種,薪金水平確相同。
嚇怕外來投資者:
香港向來推崇自由經濟模式,因為自由經濟體系及不干與政策,香港歷來吸引了無數外資來港。設立最低工資,無疑是干預市場經濟之舉。
削弱競爭力:
最低工資是政府幹預了市場運作的行為,無形中增加了雇主運營成本,削弱了他們的競爭力。
損害年輕工人的就業機會:
年輕工人因為經驗缺乏的原因生產力較低, 所以雇主只願意支付較低的工資。如果有最低工資的限制的話, 雇主就只願意請有經驗的工人了。 所以最低工資反而造成年輕工人完全失去就業機會。這也是為什麼有經驗的工人往往支持最低工資的原因。
限制了資方對人力資源利用的彈性:
資方原本可以利用家庭主婦空閒時間或學生假期時的廉價勞動力去生產作業,但都會被最低工資阻礙而無法成事。一些低底薪、高佣金的職位或行業,如推銷員、地產經紀、保險從業員等,都會因為最低工資下限的設立,導致僱主不再願意投資培訓新人,而傾向聘請有工作經驗者,或是促使企業實行精簡人手,減少僱員數目或是降低僱員佣金收入。
促使通貨膨脹:
基於工人薪金增加,企業為了維持故有之利潤,除了透過精簡人手,就是提高其產品、服務之價格。資金不及大企業雄厚的中小型企業,面對成本提高,中小型企業的競爭力自然更不及大企業,這正促使中小型企業結業、倒閉。往後而來的結果,就是大企業壟斷市場,在沒有其他選擇之下,小市民只好承受大企業的大幅加價。在通貨膨脹的影響下,小市民的人工增加了,但生活卻更苦。
因為政府知道就算立法通過「最低工資」,基層窮人的生活同樣艱苦。另外,「最低工資」害多於利,所以香港政府不願意就「最低工資」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