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男)狂打了十幾次電話後,終於tum返(女),原因是(男)答應帶(女)去(女)最喜愛的餐廳吃飯,再陪(女)溫習,不過十分鐘後,(女)正準備外出期間,(男)告訴(女)因為要交學費,不能到餐廳吃飯,叫(女)自己溫書等(男)交完學費後,在學校飯堂吃飯,(女)不滿,(男)說(女)不明事理,(男)cut 線,(女) send message話要分手,不會再給(男)機會,然後關掉電話。
如果之後(男)再打電話給(女),(女)應該聽嗎?應該原諒(男)嗎?如果俾機會要點?唔俾機會又要點?(因為我係好容易俾人tum返的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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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諒(男)的原因是(男)陪(女)溫書+去該餐廳吃飯(男提出) ; 十分鐘後,(女)自己溫書+2個鐘後在飯堂吃飯。 原諒是容易,但(男)得把口冇做過任何o野,(男)呢種性格可唔可以接受?可唔可以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