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政府與軍伐有何不同?

2006-10-14 5:27 pm
國民政府與軍伐有何不同?

回答 (2)

2006-10-14 8:12 pm
✔ 最佳答案
國民政府,簡稱國府,是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的中央政府機構與最高行政機關,成立於1925年7月1日,終止於1948年5月20日。在1925年至1928年之間,與北京的北洋政府相互對峙。在1928年北伐統一之後成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 至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止 )。1937年至1945年起帶領中國進行抗日戰爭,而於1941年珍珠港事件之後開始與美國、英國等同盟國共同對抗軸心國。1948年5月20日蔣介石依循《中華民國憲法》就任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國民政府即改組為總統府,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中華民國總統,開始進入憲政時期。但在習慣上,之後以中國國民黨為主體的中華民國政府,仍經常被稱為「國民政府」,這種稱呼甚至沿用到2000年前的台灣。
國民政府存在期間屢次由不同人士和成員所構成,但多以中國國民黨黨員為主體,並歷經多次搬遷而有不同的稱謂。
廣州
在袁世凱死後,軍閥割據,南方各省逐漸脫離北洋政府。1918年7月,雲南和兩廣人士退出國會,在廣州成立了廣州軍政府,形成南北對峙。1925年孫中山應馮玉祥之請,北上商討國是,不料肝炎復發病逝北京。為了統一全國,中國國民黨政治委員會決議籌組「國民政府」,於1925年7月1日在廣州正式成立,最高決策機關為國民政府委員會,該委員會採取合議委員制,以汪精衛為主席。除此,並設置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以蔣介石、汪精衛、譚延闓為常務委員,汪精衛為兼任主席,並取消各地方部隊名稱,統一稱作國民革命軍,計劃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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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
1926年10月國民革命軍佔領武漢三鎮。11月8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遷中央黨部和國民政府到武漢。12月5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正式宣佈中央黨部和政府停止在廣州辦公,各機關工作人員分批前往武漢,1927年2月21日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在廣州國民政府停止辦公到武漢國民政府正式辦公此段期間,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與國民政府委員臨時聯席會議」作為臨時領導機構,徐謙為聯席會議主席。 武漢國民政府不設主席,以汪精衛、譚延闓、孫科、徐謙、宋子文五人為常務委員。 武漢國民政府運作至「寧漢合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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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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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大門
1926年,國民革命軍攻克了湖南、湖北、江西和福建的主要城市,於是廣州國民政府聯席會在11月決議將國民政府北遷武漢,即為武漢國民政府。然此時的國民政府受到蘇聯以及共產黨所影響,引發中國國民黨內右派對於左派親共的不滿。1927年,北伐軍攻克了上海與南京,蔣介石於3月抵達上海後,決定實行「清黨」,並於4月18日成立南京國民政府。在成立大會上﹐發布了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關於奠都南京的宣言以及《國民政府宣言》﹐提出國民革命方略四條﹕密切革命軍與人民的配合﹔造成廉潔政府﹔提倡保護國內實業﹔保障農工團體利益並扶助其發展。南京國民政府採取委員制﹐由蔣介石﹑胡漢民﹑張靜江﹑吳稚暉等十二人為政府委員﹐胡漢民為政府主席﹐蔣介石為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吳稚暉為總司令部政治部主任。政府各部門設有﹕秘書長(鈕永建 )﹐財政部長(古應芬﹐錢新之代)﹐外交部長(伍朝樞)﹐民政部長(薛篤弼)﹐司法部長(王寵惠)﹐大學院院長(蔡元培)。政府轄區包括江蘇﹑浙江﹑安徽(一部)﹑福建﹑上海﹑南京﹑廣東﹑廣西等。也開始形成寧漢分裂之局面;直到8月武漢的國民黨與國民政府執行分共清黨,以及蔣介石在汪精衛的要求下辭去總司令之後,才宣佈合作。
1928年2月3日至7日﹐中國國民黨二屆四中全會在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改組國民政府」等議案。規定國民政府接受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指導﹑監督﹐掌理全國政務﹐政府委員由國民黨中央委員會選舉﹐政府部門設有內政﹑外交﹑財政﹑交通﹑司法﹑農礦﹑工商等部以及軍事委員會﹑最高法院﹑監察院﹑大學院等。會議推舉譚延闓為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為軍事委員會主席兼國民革命軍總司令。同年9月﹐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在南京召開﹐宣稱全國進入訓政時期﹐由國民政府執行訓政職責﹐並決定以五院制組成國民政府。同年10月﹐南京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國民政府總攬中華民國之治權﹐政府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組成﹐設主席一人﹐委員十至十二人﹐國民政府主席兼任陸海空軍總司令。同時﹐任命蔣介石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總司令。至此﹐南京國民政府的政權組織形式漸趨完備。

1928年6月,革命軍進入北京,國民政府在15日發表全國統一的宣言,12月29日,東北的奉系將領張學良通電南京宣稱接受國民政府管轄。蔣介石領導的革命軍北伐成功後,南京國民政府正式獲得國際承認為中華民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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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
然而就在國民政府在形式上統一全國之後不久,國民黨內各軍事實力旋又再次爆發武裝衝突。1930年中爆發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聯合反對蔣介石南京政府的中原大戰,戰爭其間汪精衛在北平召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閰、馮、桂及汪系出席,議決在北平成立「國民政府」,選閻、馮、李、汪等七人為委員,閻錫山為主席,並於9月9日上午9時9分成立。不過張學良隨即表示支持蔣介石,並於9月23日進駐北平。北平國民政府一度遷往太原,並在10月提出中華民國約法草案。11月隨著閻、馮宣告下野而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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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
1931年,蔣介石在南京湯山軟禁胡漢民,同時在南京召開國民會議,通過中華民國約法草案,引起國民黨內其他實力派的不滿。黨內胡派、汪派、桂系、孫科等在廣州召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非常會議」,彷照孫中山護法戰爭時的做法,在廣州另立政府。廣州國民政府在1931年5月28日成立,汪精衛為主席。同年爆發九一八事變後,國民黨內謀求合作,最終粵、寧兩派息爭,於12月22日在南京再召開國民黨四屆一中全會,廣州政府取消,由林森為政府主席,孫科為行政院長。蔣介石則宣佈下野。粵、寧合一以後,上海隨即醞釀一二八事變。以孫科等粵系為首的政府無論財政、軍事、外交皆無法指揮,經蔣介石及汪精衛面談後,孫科於1月24日辭職,蔣介石復出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汪精衛任行政院長。此架構一直維持至抗日戰爭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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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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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抗日戰爭開始,國民政府於1938年遷都重慶,是為重慶國民政府。1940年,汪精衛在南京又另組一南京國民政府,並在上海發表和平建國宣言,然美國、法國等國拒絕承認汪精衛政權,直到汪精衛逝世後,代主席陳公博於1945年日本投降後宣佈解散南京國民政府。1943年8月﹐林森在重慶病逝。同年9月﹐蔣介石被推選為國民政府主席兼陸海空軍大元帥﹐並兼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和行政院長。
抗日戰爭結束後,重慶國民政府還都南京,並於1946年頒布《中華民國憲法》。1948年5月20日經國民大會選舉出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就任後,國民政府改組為總統府,國民政府主席一職也改為中華民國總統,「國民政府」至此走入歷史。

軍閥」
一. 掌握一個政權的軍隊事務,如:日本帝國時期軍部裡的長州閥、皇道派、統制派等各種勢力。
二. 指以武力割據一方的政權,主要是用在民初時的武力政權,像張作霖、段祺瑞等北洋軍閥,又或像日本戰國時期的大名。
三. 以武力作為政治資本,佔有國家土地、國家資源,以擴充地盤為唯一目的。
四. 常是由掌握軍事、經濟的名士演變成軍閥。因中央勢力衰弱,出現能壟斷權力的人。

軍閥興起原因

1. 中央政府勢力衰弱,政治、經濟管轄力變弱。帝制瓦解,人民無民主觀念。
2. 地方勢力增強。地方內可練軍、抽稅;外可與列強私自訂約。例如東南互保。
3. 內戰不斷,造成農村經濟破產,生活不易,軍閥因此產生。軍閥的出現又造成內戰。造成惡性循環。
4. 因為列強的支持。直系有英美支持,西南軍閥有法支持,奉系有日本支持。
5. 地理因素。 a. 地形因素。如四川、山西的割據。
b. 地理因素造成地域情結。如南與北的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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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子:民初中國軍閥

=== 分類 ===
1. 國家軍閥〈勢力大,可控制北京政府—以中央政府名義向國外貸款、討叛軍〉
a.北六省,皖系段祺瑞
b.長江流域,直系馮國璋
c.東四省,張氏父子
2. 連省軍閥
a.西南軍閥:滇(唐繼堯)、桂(陸榮廷)
b.西北國民軍(馮玉祥)
3. 省級軍閥〈保境安民,依附大勢力〉
a.晉(閻錫山)
b.新疆(楊增新、盛世才)(認廟不認神主義)
4. 小軍閥
a.川(四川四傑:東—劉湘、北—鄧錫侯、西—楊森、南—劉文輝)
b.河南(趙倜、劉鎮華→白朗、張慶)

=== 軍閥特性 ===
1. 以擴充軍隊為第一目的,嚴重阻礙中國現代化。
2. 中國軍人素質嚴重降低。從袁世凱善後大借款後,袁私心自用提拔行伍,造成軍中文盲(上層官員)76%文盲。如山東督軍張宗昌、馮玉祥。
3. 軍閥無強的意識形態,使文化活動自由,讓新文化運動得以興起。如段祺瑞聘蔡元培做北大校長。
4. 有輪流執政現象,對對手不趕盡殺絕。
2006-10-14 6:31 pm
1927年成立的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南京政府),是當時中國的一個中央政府,是國際承認的政府,而現時的聯合國,由發成到成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都是其中一個主要成員。而介定一個政府同一個政權,應該以權力來源及稅收形式來評估。南京政府雖然以軍事力量成立,但之後是走向政治、司法、經濟、軍事等各方面制度化。例如司法水平,當時已是國際級,所以外國人才會接受中國的司法制度,而放棄「治外法」這種在中國境內執行外國法的情況。而軍事上當時中央政府統一各省軍政,由中央政府發軍費及裝備,1935年的全國整軍會議,更是將地方軍隊制度化及現代化的一種做法。至於政府上雖然是蔣介石一人專權,但仍有國民代表大會制衡。雖然當時未有民主選舉形式,但要知道就算美國這種民主國家,全民投票選舉都是戰後的1950年代後出現,難道1930年代的中國,民選情況要比美國進步嗎?而經濟上,南京政府以關稅、棉花出口稅、火柴出口稅為主要收入來稅,是有固定稅收制度的。

而軍閥是一種地方軍隊形成,亦是一種地方政權或者地方自治形式,軍隊可以說是私人軍隊,招募及訓練沒有固定制度,而因為地方政權不會獲得國際承認,入口軍火困難,需要以走私及戰場回收廢棄裝備番新再用形式補給,軍費來源自農民的土地稅(田賦)及釐金,釐金是軍隊在駐地設關卡收取過關民眾貨物值千抽五的稅制,雖然釐金是一個有制度的實物稅收,但衡量貨物價值就沒有準則,由駐軍主管主觀決定,所以事實是沒有制度的。

軍閥的問題是軍隊沒有制度,政權沒有制度,絕以武力準定權力分配,經濟及稅收制度亦似是如非,但這裡不是要抹黑軍閥,因為軍閥中都有為國為民如吳佩夫,但這都是軍閥中個人的能力及主觀意願下造福百姓,而未有建立完善制度以改進社會。而30年代南京政府勦共及收編軍閥的做法,不是蔣介石個人野心,而是解決當時中國政治及社會沒有制度下混亂的問題,將當時各省各自為政的情況,統一為成一個一統制度的國家,而這種做法,卻給近代負評,真不明白為何一個社會沒有制度會比有制度好,而為國為民,解決問題的人就會被負評抹黑,攪破壞陰謀就成為偉人,中國人真是出位呀!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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