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戰國七雄中,以秦國<<商鞅>>的變法最為徹底成功。商鞅姓公孫,名鞅,原來是衛國貴族的後代,於<<秦孝公>>(西元前361至338年)時,向孝公提出富強之道,主張打破傳統,推行新政。
商鞅賞罰要分明,為了取信於民〝徒木立信〞,從此以後,商鞅執法如山便傳開了,政府因此建立的威信。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組織保甲實行連坐法:將境內人民都登記在戶籍薄上,以〝五家為保,十家相連〞互相監督,一家犯法,其他各家如不舉發一併有罪,使民眾的組織更嚴密,加強了中央對地方上的控制和管理。
二、提倡軍功,禁止私門:商鞅將爵位分為二十級,有軍功者,依等級受爵,即使是宗室,沒有軍功也不綬予爵位;雖富有,沒有軍功也不能尊榮。另外規定私鬥者,要按情節輕重受罰。如此,使得人民不敢內鬥,卻勇於在對外戰爭中立功,使國家兵力強大起來。
三、鼓勵耕織、獎勵生產:凡是努力從事農業生產,使糧食和布帛超過一般產量的,可以免除本人的勞役和賦稅;而從事工商業或遊手好閒而貧窮者,罰做公家奴隸。另外又規定一戶人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子就必須各自獨立門戶,否則得加倍納稅。
四、廢封建,開阡陌:廢除以前井田的封疆界限,鼓勵人民開墾荒地,承認土地私有,可以買賣,而政府則按土地徵稅。
五、改革地方行政制度:合併鄉村城鎮為縣,全國統一規劃設置四十一縣,每縣設令和丞,由國君任免。
此外,商鞅也統一全國度量衡,並制定秦國法律,公佈實施。商鞅的變法,使秦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上得到全面革新,國勢蒸蒸日上。
參考資料 :
http://hk.geocities.com/chinpcp/legco/l_s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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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初期,秦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都比中原各國落後,後來經過商鞅推行的變法,秦國才漸漸強大起來。
商鞅原本是衛國的貴族,後來得到秦孝公的賞識,被封為秦國的宰相。商鞅是一個出色的治國人才,他發現秦國當時的政策和法律都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於是便在秦孝公的支持下,推行變法。
商鞅先後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兩次頒布變法措施。
變法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 發展農業,獎勵生產:新法規定凡努力耕織、提高生產力的人免除徭役;怠惰而貧困的人,收為公家奴隸。又獎勵小家庭制度,規定一家有兩個以上成年男丁,如不分開居住,要加倍納稅。
二、 取消貴族世卿世祿制,獎勵軍功:定「首功」的制度,以斬殺敵人首級的數目來決定爵位的高低,爵位共分成二十級。按照爵位等級訂定私有田宅、服飾、奴隸等的標準。宗室沒有軍功,也不能授予爵位。
三、 組織保甲,行「連坐法」:編定戶籍,以「五家為保,十家相連」的保甲制度,並實行「連坐法」,如一家犯事,其他各家不舉報,將一同獲罪。收留客人留宿而不驗明客人身份的人,牽連有罪。
四、 改革地方行政:畫好田界,加上記號,以便賦稅。
新法剛頒布時,遭到極大的阻力。新法觸犯了貴族的利益,於是他們便聯合起來對抗商鞅,而太子更帶頭違反新法。
商鞅決定要滅一滅這些人的威風。他說太子之所以違法,是由於兩個老師教導無方,於是依法把太子的兩個老師施以刑罰。王公貴族們見了,嚇得以後乖乖地遵守新法。
推行新法的另一個障礙來自民間。由於秦國政府做事一向虎頭蛇尾,所以商鞅頒布新法後,百姓都不加理會。為了樹立政府的威信,商鞅派人在都城的南門口豎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柱,並在柱上貼上一張告示:「誰將此木柱搬到北門口,賞黃金十兩。」
當時圍觀的人很多,但誰也不去搬動那根木柱。他們不相信世間上有這樣好的事。商鞅又把賞金提高到五十兩,老百姓依然抱着懷疑的態度,不敢去搬。過了幾天,才有一個人半信半疑地把柱子搬到北門去,商鞅馬上給他五十兩黃金。此後,人們知道政府真是說到做到,便開始重視政府頒布的法令,商鞅的新法也得以貫徹執行。
商鞅的變法,使秦國愈來愈強盛,為日後秦始皇統一中國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參考資料
http://www.chinalane.org/teacherzone/addons/hist/00002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