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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衛是江蘇徐州人,他生於康熙26年(1687),死於乾隆3年(1738)年。李衛家庭富有,為此他出錢捐了個監生資格。在康熙56年(1717),李衛出任了兵部員外郎,兩年後又任戶部郎中。到了雍正即位後,也就是康熙61年(1722)底他被任命為雲南鹽驛道,因為政績顯著,在雍正2年(1724)超擢雲南布政使,3年(1725)任浙江巡撫,4年(1726)兼理兩浙鹽政,5年(1727)任浙江總督。10年(1732),任直隸總督,直至辭世。
大字不識
由於李衛的官是捐來的,並不是科舉出身,所以他大字不識幾個。師爺等人起草公文奏章,都要讀給他聽,有不合意的地方,他就口述修改,而且往往能切中問題要害,對此大家佩服得五體投地,總以為有神相助。李衛的過人機智由此可見一斑。
李衛在公干之餘喜好聽人說書,他最喜歡聽一位叫季麻子的說書人講漢唐故事。每遇到忠賢遭到不平,李衛就會嗚咽、憤恨,甚至撥劍而起。
雖然識字不多,但李衛對文人、對文化事業還是非常看重的。歷史上記載,他曾出錢修過浙江通志,建過書院,給在讀士子以豐厚的膏火錢。在雍正年間,因浙江人發生多起文字獄,雍正一怒之下停止浙江士人參加科舉考試以作懲處,後來在李衛的努力下,雍正7年恢復了科考。第二年殿試的一甲3名,即狀元、榜眼、探花都被浙人取得,因此文人對李衛的印像都很好。
喜愛武藝
李衛身體魁梧,身高6尺2寸(合今天2米左右),膀大腰圓,臂力過人。據說,李衛的兩個鼻孔中間相通,麻子臉,而且麻點有銅錢大小。李衛好習武,召兵設勇建營,專門練搏擊拼刺之法。每當捕盜之時,李衛都要身披金甲,親自登臺指揮。李衛還向雍正主動請纓,要到軍前衝鋒陷陣,雍正批示說,這些事還輪不到你。
不畏權貴
當李衛還是微末小吏時,就表現出一種不畏權貴的剛直。他任戶部郎中時,管理銀庫事務。有某位親王的屬下對於收繳的白銀都要每千兩額外加收十兩作為庫平銀。李衛堅決反對,但親王屬下執意要收,李衛就將銀櫃抬到廊下,寫上這是某某親王的“贏餘”,指明是非法收入。親王聞此大驚,下令停收庫平銀。雍正也正是欣賞李衛的這一點,即位後大加重用。特別是專門為李衛設了浙江總督一職,全權負責這一重要卻難於治理的地區。
狂縱傲慢
李衛也有缺點,就是狂縱傲慢。在雲南做布政使時,與按察使張謙不和,後更與貴州威寧總兵石禮哈互相參奏。李衛對上司不敬,私下裡呼雲貴總督高其倬為“老高”、雲南巡撫楊名時為“老楊”。每次彈劾他人,李衛還將奏章向彈劾之人展示。李衛在浙江為官時,每次出門都要繡衣袞袍、聲樂齊鳴,前呼後擁,引得人們爭相觀看。
李衛還曾著力改觀西湖景色,他把自己的塑像放在供奉花神的主殿裡,甚至在一小神龕內放置了一張他和妻妾們的畫像,他自己不覺得有什麼不妥。乾隆45年(1780),乾隆南巡時,見此十分不悅,下令毀掉。
緝梟捕盜
東南財賦地,江浙人文藪。在浙江,李衛堅決推行“攤丁入地”的賦役制度改革,清查、彌補虧空及各地積欠的錢糧,清丈土地,修建浙江海塘,成就斐然。其中最有名的是緝拿私鹽。清代劃分十幾個鹽區,浙江鹽區是其中之一,浙鹽在浙、蘇、皖、贛四省行銷。但清代體制僵化,在浙鹽區靠近兩淮鹽區的地方,不能買就近便宜的兩淮之鹽,隻能喫價高的浙鹽,因此導致越區販私盛行,官鹽運銷不暢。李衛加強緝私隊伍力量,重點打擊具有強大組織的大鹽梟。瀋氏是著名的鹽梟,其部下數百名,擁有大船數艘,經常擊敗官兵,走私氣焰非常囂張。李衛任用韓景琦,與瀋氏鬥法,終於將其擒拿。
李衛最擅長的是捕盜。當時江南盜賊出沒、橫行,李衛認為青樓妓女、酒坊茶肆等是“盜線”,不能禁絕,否則很難跟蹤盜賊。他或是命人喬裝改扮混入賊窩,或是令已歸誠的盜賊暗通情報,每次出擊時,李衛都將一錦囊交與將士,定能直搗賊巢,大獲全勝。結果江南“千裡如枕席”,社會治安大為改觀。
李衛與呂四娘、甘鳳池
雍正的死因一直是人們津津樂道的話題。其中有一種說法是呂留良的孫女呂四娘逃出了官府的捉拿,長大後拜甘鳳池為師,學得飛檐走壁的功夫,取了雍正的項上人頭。呂四娘在正史中沒有記載,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負責捉拿呂留良子孫的正是浙江總督李衛。
甘鳳池武藝高強,江湖之上名氣很大。他早在康熙時期曾在浙江參加過反對朝廷的“朱三太子案”。雍正時期,又聯繫張雲如等從事反清復明的活動,他們尊奉僑居在海外“呂宋山島”的“朱家苗裔”為“真主”,準備於雍正8年秋天舉事。雍正7年(1729),李衛偵破了這一集團。據記載,甘鳳池並未表現出什麼英雄氣概,而是在李衛的誘逼之下,叩頭乞求寬恕,並出賣了同志。後來甘鳳池等人被判處死刑。
李衛當官
李衛與田文鏡、鄂爾泰是雍正最欣賞的3個地方官,雍正稱他們為“模範督撫”。除了他們對雍正絕對忠誠外,主要是因為他們治國的本領。
“為政之要,全在用人。”古今同此一理。在清初,當時主要與民休息,培植民生元氣,因此對於“清廉”的要求無疑居於首位。但當平定三藩、收復臺灣,以及初步解決了西北準噶爾問題後,康熙本應及時調整用人政策,不僅要重“守”即操守,也應重“纔”,但康熙未能如此,其結果康熙後期“清官”遍地,官員隻圖清廉虛名,不做實事,甚至貪官也扮為“清官”,吏治腐敗,民生日困。雍正即位後,與李衛談論用人時,視清官為“木偶”,因此雍正的用人“纔”重於“守”,也就不拘成規,不論資格,不重科舉出身。特別是李衛,非科舉正途出身,但能做到封疆大吏,這在整個清代是不多見的。李衛死後,朝廷賜予的謚號是“敏達”。這恰如其分地反映了李衛為官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