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在每月初 ( 3號前 )
繳交學費,繳費時請取回收據並妥為保存,學生欠費半個月以上,當自動放棄學籍論。告假或缺席者仍須繳費,中途退學者須向本中心辦理退學手續。所繳學費,恕不退還。
收錄日期: 2021-04-23 00: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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