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首先恭喜你將要結婚~祝你新婚愉快^^
1.以我的記憶在香港結婚好像不用單身證明的阿, 不過外國人就不太清楚了~你可到這網站看看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2. 若在外國結婚的話~要先把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再到你結婚的國家的台灣辦事處申請文件驗證~再拿那份文件回台灣(之前要到台北外交部辦事處再驗證一次的~免收費) 之後再拿到法院登記後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更變(是在身分證後有配偶名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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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提供的是~要是想申請配偶到台灣居留的話~也要先把結婚證明書到台灣的配偶國家辦事處驗證再拿回台灣才行的~但要是你們在香港結婚的話~那只要驗證一次就行了~驗證完你就可以幫他/她申請台灣的居留簽證了^^
2006-10-11 14:28:41 補充:
單身證明只要到自己戶籍的法院就可辦理:一、 本人身分證、印章,由本人親自到場辦理。 二、 最近一個禮拜內之個人戶籍謄本(大陸地區使用者,五份。其他地區依個人需要領回之件數多帶一份,公證處留存)。 三、 曾經離婚或配偶死亡者,依持往地區要求(如大陸地區),必須以離婚協議書、配偶死亡證明書等為附件證明者,請另向戶政事務所聲請與原登記原本相符之影本。 四、 如係申請辦理英文之單身宣誓書,請另帶將個人護照以便辦理。
http://ild.judicial.gov.tw/a3-mai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