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如果珠寶確實證實是扁嫂的, 違法的部分該罰就是要罰, 可是如果不是他的硬要說是他的是不是也說不過去ㄋ? 今天有權力去查扁嫂的珠寶究竟有多少只有監察委員 , 不是ㄚ扁不講就可以, 跟誰借的ㄚ扁都要誠實回答監委, 但監委負有查證及保密的義務, 不得洩漏出借珠寶人的身分(隱私權問題). 問題在於今天沒有監委可以幫大家釐清這個問題. 因為先前提名的監委全數被在野黨否決. 所以...
2. 這是個直接拿與間接拿的文字遊戲, 雙方各取所需(強調有沒有拿/強調沒有直接拿)去解釋. 所以討論它只是浪費口水.
3. 這個問題和以不以前其實沒啥關係, 其耐人尋味的地方就是
A. 為什麼過去六年都能通過審計部查核, 只能合理懷疑以下三種可能:
一. 如ㄚ扁所訴, 過去皆如此, 故審計部不會特別認為有啥問題.
二. 審計部認為有問題時遭到ㄚ扁施壓, 故悶在心裡找機會報料.
三. 過去六年審計部瀆職, 沒發現帳有問題. 非得有人檢舉才知有問題.
第一種可能是ㄚ扁的說法, 第二種可能則需審計部拿出其曾提出糾正但遭到施壓的證明, 否則這個問題還是得回歸第三種可能"審計單位的處理過程可能失職?"
再者,
B. 登載不實發票偽造文書的部分:
這個部分最特別的地方就是發票種類過於繁多而且科目十分離譜, 今日大家均指責其使用不實發票 , 卻沒有人去思考這麼多離譜的科目發票(並不是一張或兩張而已)如何輕易通過審計部的查核, 還過了六年才被掀出來, 姑且不論掀的人是有其它動機或只是純粹揭弊, 我認為審計單位和總統府早就套好了, 一直相安無事, 但是讓部分不滿ㄚ扁的審計人員抓到可以暴料的機會罷了. 說白了就是政治鬥爭, 也就是 2008 的前哨戰罷了.
但今天就法論法, 無論其背後用途正當性有多少, 登載不實發票所衍生偽造文書是罪證確鑿無庸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