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用還我爸的債務

2006-09-26 8:47 pm
唉~~~
我要問的問題不知該如何說起
我現在有一個非常愛喝酒的爸爸(自從我奶奶死掉就非常愛喝酒)
喝酒的下場就是出了4、5次的車禍
警察當然有到現場來測出酒精值有的高達1.0
我們家本來經濟就不大好
他硬要出亂子
撞壞了一台車又買了一台中古車(分期付款中)
現在那台中古車已經被扣起來了
因為他撞死了一個人
他現在還是毫無悔意的喝酒
他說如果他被抓去關
那我們家的人就要負擔他的債務
銀行會來向我們家討債
他有向銀行申請房貸、信貸(我媽是擔保人)
如果我媽跟他離婚我們家的小孩跟他斷絕父子關係
這樣還要繳那些錢嗎?
如果不行請告訴我不用繳那些錢的方法
因為我已經受不了有我爸的這個家了
因為我的腦海裡有浮現想把他殺死的念頭
可是我不會把他殺死的不然我就會判死刑
幹嘛拿我的人生跟他賠呢!
請各位大大盡快回覆
感恩喔!
更新1:

這樣說來只要我們家的人通通拋棄繼承就可以不用幫我爸還債了 還有不動產是什麼?房子算嗎?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快速回覆!

回答 (7)

2006-09-26 10:47 pm
✔ 最佳答案
你好:你父親人生確實過得很狼狽,他在外面所欠下的債務大可不用理它,依民法規定債務須由你父親自行負擔,所以你父親的債務根你們無關;但你母親會捨得放下你父親嗎(離婚)?如果放不下,你媽的痛苦會一直持續(為他還債),但如放得下又如何,你們只能等到他去坐牢或回家種田去(離開人間),才能安心過你們的生活;你千萬別想不開,拿你的人生跟他賠,其實人生有許多無奈,尤其是親情及感情,所以你要等待再等待,機會一定會到來你不想繼承父親日後的債務(現在所留下的債務與你無關),一定要等你父親回家種田,然後在種田之日起的二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你父親所有的財產與債務,如此你們一定不會負擔他的巨額債務。你母親如果跟你爸離婚的話,只是婚姻關係消滅,你母親與父親從此分道揚鑣各過各的生活,但你還是無法跟你爸脫離父子關係(血緣關係是無法分割)且法律也沒規定可以脫離;如今之計,只能等你滿二十歲(民法規定),脫離你父親的監護權如此而已。至於你父親向銀行申請房貸、信貸,以你母親為債務保證人(簡稱呆人),所以你母親在貸款額度內必須負上連帶責任(民法規定),這個問題比較麻煩;如今之計,只能請你母親跟你爸協調將房子更名為你媽,最起碼房子是你媽的;但如果他拿房子去向銀行借款或消費性貸款的話,而以你媽為連帶保證人,問題就會變得複雜許多;茲分析如下:問:向銀行辦信用貸款,而以你媽為保證人向銀行借款:答:你媽只能幫你爸付清債務,因為你媽應該在定契約時,就已放棄先訴抗辯權(契約中有載明),所以你媽只能選擇付清,付清之後別再當任何人的保證人(呆人),如果不付的話,你媽會被銀行強制執行名下所有財產(動產.不動產)。問:以房子(不動產)為標的,向銀行借款:答:你媽還是只能幫你爸付清債務,如果不理的話,房子就會被銀行拍賣取償;但只限該房子(不動產)範圍內求償拍賣,如果不足清償債務的話,才會向你媽求償(呆人);經過此事請你媽不要再當別人的保證人。好了!講了這麼多,希望你跟你母親都能平安無事,祝福你們!如有問題!歡迎再問!再次強調:如果要拋棄你父親的所有債務,一定要在種田日後的二個月內辦理。
參考: 民法.民事訴訟法
2014-06-23 8:4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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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錯!!
2006-09-26 9:12 pm
你媽是擔保人,你爸不還,可是你媽還是要還啊!你爸人還沒死,債務應該還不致於要你還,可是你能不幫你媽還錢嗎?房貸至少還有房子做抵押,信貸額度也不會太多,只是還了這些你們家一切得從零開始。記得以後要你媽別再幫你爸做保,不然會害到子女喲!如果有朝一日你爸爸過逝(對不起!這是假如啦!)記得一定要抛棄繼承權,這是一定要辦的喔!你的兄弟姐妹,媽媽,爺爺,奶奶,父親的兄弟姐妹通通都要喔!還有還有,如果你決定幫你媽還錢,記得把房子過到自己名下比較保險!另外,離不離婚你媽都是擔保人,銀行不管這個的,你爸不還,你媽就要還,你媽不還,銀行會查封抵押品,信貸會送強制執行要你媽還錢,然後查封你媽名下財產,法律上你是沒有責任的,但道德上卻有義務喔!
參考: 加油囉~
2006-09-26 9:02 pm
基本上在你爸這輩子過完之前,那些帳還是算在他身上的,由於法律規定,父母其中一人死亡的法訂第一順序繼承人不是配偶,而是兒女,所以請你在死亡證書開立日期的2個月內,到地方法院做"放棄繼承"的動作,醬一來,繼承的順序就會換成下一名子女或配偶~
參考: me
2006-09-26 8:56 pm
如果你媽是擔保人 即使離婚也脫離不了要還錢的命運
但如果你家沒有任何不動產 你就不用擔心了
三不政策 不理它 不管它 不想它
好好過你的生活 銀行也拿你沒輒
但最好是搬離現住居 換電話號碼 不然會被銀行煩死
再如果 你們有不動產的話 趕快去做抵押設定給第三者
這樣可以打消銀行想法拍的念頭 頂多做假扣押
參考: 就這樣躲了2年的人
2006-09-26 8:55 pm
拋棄繼承法律上的確可以拋棄繼承(民法1174)也是有2個月的限制(超過後不需宣告就變成概括繼承一切債權都要負擔)但是兩個月的限制是指知悉為繼承人時才開始算(其實就是知道過世時)也就是說您雖然超過2個月,但是您如果能拿出證明說明您並未在第一時間知悉也是可以趕快補申請的另外,繼承是有順序的!法條在民法的1138條簡單的順序就是1.直系血親"卑"親屬(就是兒子)2.父母3.兄弟姐妹4.祖父母您是第一優先繼承所以您如果拋棄成功...下一個順位的就要繼續拋棄直到有人願意繼承,或是大家都拋棄為止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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