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剛離婚單親媽媽補助的問題??????

2006-09-17 8:34 pm
我姐姐的戶籍原本設在南投縣於今年的七月底產下一名男嬰之後夫家的人都不聞不問,坐月子甚至是滿月都是娘家的人做的等到月子坐滿我姐姐就叫她老公來接他回家但是積壓已久的情緒就在一時暴發,她老公竟過份的動手推我姐和我爸之後我姐姐要求要離婚,他也就一口答應甚至隔天就簽好了離婚協議書因為男方不要小孩,所以小孩就歸我姐姐那我姐姐現在的戶籍遷回了彰化縣又想說想要上桃園找工作,這樣才有比較多的工作機會想請問一下,他這樣的情形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嗎??因為我看到很多都是規定要設籍6個月以上所以想要請各位大大幫幫忙看這樣有什麼補助可申請嗎?????

回答 (2)

2006-09-17 10:53 pm
✔ 最佳答案
我也是個單親媽媽.但是我住北縣.我目前有申請2.3種補助~第一:若你真的很急需用錢.可以去問問看可否申請急難救助(好像有2.3萬元左右吧!~太久了有點忘.但只有一次).不過當初我是家暴離婚.這個是家扶中心社工幫我申請的.我不知要具備哪些條件.但建議你還是去問問看以妳的條件可不可以申請第二:兒童少年補助(每一個月約有1400元).若你可以申請低收入戶者.補助金額更多(但低收入戶資格比較難通過).不管是哪一種都是每年申請一次第三:扥育補助(每學期一次.每個月1500元).必須選擇立案幼稚園.於每年12月和6月申請.不過以目前來說.你的小孩太小了.還沒辦法上幼稚園.只好等他滿3歲的時候去讀托兒所時才能申請以上均必須準備一些文件(如:戶籍謄本.所得清單.學費證明等)其餘相關資格及條件.建議妳到妳所在的戶籍地的鄉鎮市公所問社會福利課或里幹事.他們會告訴妳詳細的相關資訊.希望能幫到妳唷!ps:我沒有財產.我爸媽也有房子.但我自己獨立一個戶(跟爸媽同地址但不同戶).我是戶長.撫養我兒子.這樣就對所得資格部分沒有影響了唷!以上是我自己申請過的部分.建議你詳細的福利和申請的規定還是去請教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問社會福利課或里幹事會更清楚還有.單親媽媽可是很辛苦的.所以更要加油喔!共勉之^^
2006-09-18 10:02 pm
婦女緊急生活扶助
〈補 助 對 象〉
 凡設籍本市之婦女,其本人未獲政府單位其他項目之生活補助或公費安置於福
 利機構之遭受家庭暴力婦女、遭夫惡意遺棄或虐待婦女及被強暴者。

〈補 助 金 額〉
 每人每次最高補助新臺幣伍萬元,以補助一次為原則,但因實際需要經市府核
 准者,不在此限。

〈申請方式〉
 一、區公所受理申請時應予初核,符合條件者即層轉市政府複核。
 二、市政府經複核合於補助資格者,將補助款撥付申請人(本人)並通知核轉
   之區公所,區公所對申請補助之案件應建檔備查。
婦女緊急生活扶助
〈補 助 對 象〉
 凡設籍本市之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而其本人未獲政府單位其他項目之生活
 補助或公費安置於福利機構者:
 一、夫死、失蹤、須服刑六個月以上或因疾病傷害無工作收入,而其子女均無
   工作能力者。
 二、寡婦、離婚婦女或未婚媽媽及遭受家庭暴力婦女,因疾病傷害致無固定工
   作收入,且其子女無工作能力者。
 三、遭夫惡意遺棄或虐待或夫長期不負擔家計者。
 四、遭性侵害者。
 五、未滿二十歲未婚懷孕至分娩二個月者。
 六、從事色情行業經強制學藝後擬轉業者。

〈補 助 金 額〉
 最高補助新臺幣貳萬伍仟元整。

〈申請方式〉
 一、區公所受理申請時應予初核,符合條件者即層轉市政府複核。
 二、市政府經複核合於補助資格者,將補助款撥付申請人(本人)並通知核轉
   之區公所,區公所對申請補助之案件應建檔備查。

低收入申請資格↓以台北市為例

因每個縣市所申請的資格不同

一、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四個月,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
(本市95年度為14,377元)。
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台幣15萬
元。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台幣500萬元。
二、應備文件:
1、申請表一份(可自本局網站下載)。
2、最近三個月內全家人口戶籍謄本四份。
3、戶長郵局或臺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一份(如:身心障礙手冊、診斷證明書、學
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
三、申請單位: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如無法申請低收入,建議先申請"特殊境遇補助"吧!

收錄日期: 2021-04-30 10:26: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917000014KK0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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