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報警及叫救護車和她先生,現場無目擊者,警察到時,車子已移到路邊,我好後悔...只是當時嚇到了,結果他一口咬定我騎太快撞到他,我只有膝傷,我同伴一點事都沒有???我並無騎太快,也沒有感覺撞到他???而且那裡也不是十字路口?
他要開刀,他們還要我們兩個年輕人先拿錢給他們?我沒錢就沒給了!事後我才覺得好險我沒給....那時在醫院他們還說沒有誠意就上法院(事後我覺得他們在恐嚇..)
初判結果我無明顯過失,對方涉嫌違規左轉,這期間我們打電話關心傷勢,對方總說傷勢嚴重,不能工作,我們要有表示等令人生氣的話,我說要等到結果出來再說,他還說要調錄影帶,我說那最好,可以證明事實真相。
我們左鄰右舍卻很擔心,因為對方是老人家,怕追溯期六個月內會有後遺症,我們大老遠從南部上去北部道義上探望他,竟然被擋在樓下,對方說有事在電話講?我們認為對方是因為我們未事先通知來不及偽裝??
我媽媽氣死了,連讓我們進去都沒有,也不表示是否協調?!
我不曉得,像我這樣子的情況,一定要協調嗎?若證明是他自己跌倒,我並未撞到他(雖然無法確定)
若他事後有狀況,也會是我的錯嗎?
我很同情他受傷,但是我很生氣他的態度!!
請幫幫我,我快被好心的鄰居搞到瘋了...
更新1:
感謝大家給我的答案,都是我參考的依據。對方有骨折加脫臼,我媽擔心他年歲已大,不曉得日後會不會把自己身體的異狀都怪到我身上,想要申請協調,村長打電話去,對方說目前沒心情處理??我們決定提交調解委員會,事後有心得會將結果分享在布老師的家族上,感謝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