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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歷史上用行政力量改變地名的例子,以清代、日治及戰後國民政府三個時財最顯著。
清代台灣地名改變的方式有三:一是將原來不好聽的地名改為雅字,如嘉義太保的「水娛厝」改為「水虞厝」;二是相近的地名音找其他的字代替,如「塗褲」改成「土庫」;三是將四個字以上地名縮短成二個字或三個字,如宜蘭的「馬荖武煙社」改成「武淵」。日治時期的地名改變以1920年的變革規模最大,影響至今。
戰後重新命名的地名,一般都與原地名缺乏字義、字音、字形等方面連帶關係,新地名的命名方式,通常有三大類:一是為了鼓舞民氣、維繫中華文化傳統,四維、八德或大中國意識的思想成為社會安定力量與價值主流,希望藉此潛移默化人民,如忠勇、和平等為名的村里、鄉鎮,南京、迪化等街道名;二是三民主義思想精,同時強調不忘胸懷故國,時時以臥薪嘗膽精神惕厲,不忘雪恥復國,並對未來充滿理想,如民族、大同等;三是從清末各國勢力進入中國,辛亥革命成功後又逢軍閥割據、對日抗戰、國共內戰,歷經連年的戰亂,雖然偏安台灣,但也希望創造一個富庶安定生活,紛紛過地名來履現祈福、吉祥類的地名,如永和、興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