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我就要自己騎機車去...
然後因為我剛學騎還不太會拿捏時間...上個月就三天遲到...大約都兩分鐘左右...
然後發薪水時我發現那三天就直接算7.5小時= =\"...本來應該是8小時...
這樣是合理的嗎???
我知道遲到是我不對...但是這樣會不會太刻薄啦?
我時薪才70耶= =\"...工作又操...真的有必要算這麼精喔...
不然我不會等到半小時過去在開始工作喔= =...
而且平常我都早到至少15分鐘耶~那我是不是可以裝傻故意不做阿...
真的好不爽...雖然只有105元...可是那是我努力工作的錢耶...
更新1:
可是我遲到我都有跟店長說我騎車... 然後還有一天是我騎我媽的車結果發不動...趕快再騎腳踏車來的耶= = 他喵的...冒著生命危險狂騎還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