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所有人允許無駕駛執照之人,駕駛其車輛

2006-08-10 7:12 am
今天阿收ㄌ一張掛號紅單上面ㄉ違規蘭寫什麼車輛所有人允許無照駕史之人駕史其車那是幹麻ㄉ呀 又是要罰錢ㄉㄇ 還是有什麼處罰阿 我無照駕駛沒戴安全帽貝抓到 撲過已經ㄑ繳錢ㄌ繳好ㄌ阿 為什麼又跑出來一張掛號紅單阿 那是什麼 阿

回答 (5)

2006-08-11 7:31 am
✔ 最佳答案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  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二、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      器腳踏車。  四、駕駛執照業經吊銷、註銷仍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      車。  五、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六、領有學習駕駛證,而無領有駕駛執照之駕駛人在旁      指導,在駕駛學習場外學習駕車。  七、領有學習駕駛證,在駕駛學習場外未經許可之學習      駕駛道路或規定時間駕車。  八、未領有駕駛執照,以教導他人學習駕車為業。  九、其他未依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駕車。  前項第九款駕駛執照之持照條件規定,由交通部定之。  未滿十八歲之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者,  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  交通安全講習。  第一項第三款、第四款之駕駛執照,均應扣繳之;第五  款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所有人允許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之違規駕駛人駕  駛其汽車者,除依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外,並記該汽  車違規紀錄一次。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  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  在此限。您違反了第一項規定,故除了處罰您之外,還要處罰汽車所有人相同金額,並記該車違規1次,但請注意該條文後的文字{但如其已善盡查證駕駛人駕駛執照資格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注意而仍不免發生違規者,不在此限。},依處罰條例第九條及第八十七條之規定,汽車駕駛人如不認同舉發違規事實或裁決結果,於收到裁決書內15日內向處罰機關陳述意見所以請改快去監理所申訴,看能不能可以免除這一條罰單再來依據第第六十三條之一規定   汽車依本條例規定記違規紀錄於三個月內共達三次以上  者,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請多加小心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而不是保護一般的的人
參考: 交通處罰條例
2014-10-19 3:11 pm
試試看他的方法
http://ts77.cc
2014-09-07 1:4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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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10 12:40 pm
這張罰單是處罰車輛的登記人,因為他同意你無照駕駛so才會有這張紅單的,處罰項目照它上面所寫的處理吧
參考: me
2006-08-10 9:33 am
你無照駕駛本來就是錯了...他硬要加上這一條 也算是沒錯滴...

要有疑問的話,可以問問你們那邊的警察局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3:21:4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809000014KK17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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