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通常持有毒品會抓去驗尿,到檢驗報告出來這段時間,除非你有可疑為販賣或其他犯罪行為,不然是不會傳你的。檢驗結果一翻兩瞪眼,陽性,就去勒戒,一個月。陰性,直接論持有第二及毒品罪,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以下罰金。換句話說,有吸比沒吸爽。另外你說到"只是幫朋友跑腿",如果筆錄也這樣講,看是跑什麼腿,會不會構成運輸或幫助販賣,那罪可就大條。至於身為家人經濟支柱,勒戒還是要進去的。什麼理由基本上都沒有用,這後果不是國家要幫你考慮,而是行為人自己要考慮。如果只是單純吸食,檢驗下來很快就會執行觀察勒戒,很快就可以出來。保證金只是保證你會乖乖來受審接受執行,有乖的話結束就會發還。陽性是一定要勒戒的,三犯還要戒治(一年)。持有毒品有可能緩刑,法定刑都可以專科罰金了,不算什麼重罪。
2006-08-01 19:35:07 補充:
陽性不需要勒戒?另對發問者來信,你檔案不公開,無法回信,所以補充在這,已經收到一年的判決書(怎麼會判這麼重?真的只有單純持有嗎?),請問他判決確定了嗎?如果確定,很快檢察署就會有執行命令通知發監(也要個把月),受刑人只能被動等通知,不能主動要求提早進去。
2006-08-02 09:15:16 補充:
上面回錯人,匿名真把我搞迷糊了。尿液裡含有毒品成分到某一特定閥值,就會呈現陽性反應。陽性=有,就如你去驗B肝.驗AIDS一樣。警方採尿後就會送驗,有結果就會回覆檢方,但他不會主動通知你,偵查中也不能閱卷,只能等開庭。驗出來有吸毒,我國將吸毒者視為病人,應施予治療,而吸食過程中必然包括持有,所以後行為吸收前行為,僅論後者(就是吸食),就要送去觀察勒戒。驗沒有吸毒,那就直接以持有毒品論罪,判六個月以下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初犯可以試著求處緩刑,但並不一定成功。易科罰金跟緩刑是可以並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