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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也。」──元.陶宗儀《輟耕錄》。
「三姑六婆」這名詞大家也聽慣了,但其實這集體名詞是約形成於南宋末年至元代初期,原也非指定三種姑、六種婆,而是代表低層社會中某一批特殊的人物,宋袁采就曾指出這群人物的特色:「尼姑、道姑、媒婆、牙婆及婦人以買賣針黹為名者,皆不可以令入家,凡脫漏婦女財物及引誘婦女為不美之事,皆此曹也。」但此說並未提及「三姑六婆」之名。直到清褚人獲的《堅瓠己集》中,才將「三姑六婆」各自分述,並進一步說明其具體內容──
「三姑者,尼姑、道姑、卦姑也;六婆者,牙婆、媒婆、師婆、虔婆、 藥婆、穩婆也。」
職業分類
「三姑六婆」乃是中國傳統的女性職業(要注意的是,此「女性職業」乃指靠女性天生的優勢而成的職業)。其可分為「宗教信仰」、「醫療生育」與「買賣仲介」三類職業類。尼姑、道姑、卦姑和師婆屬於宗教與民間的信仰修行人;藥婆、醫婆、穩婆與師婆是傳統社會中的女性醫療人員;而賣婆、牙婆、媒婆與虔婆則是買賣與仲介之人。
在宗教信仰方面,尼姑、道姑均是出家入道的女信徒;而卦姑及師婆(亦稱「師娘」,亦即是女巫)則是師巫系統,分別是替人扶乩、畫箕、卜卦、測命的婦女,及以畫咒語、收驚為生的。
在醫療生育方面,藥婆、醫婆,皆是民間通曉術數與醫秘方的婦人。藥婆,即今捉牙蟲,賣安胎、墮胎藥之類;穩婆即是產婆,乃是助女子分娩的。
在買賣仲介方面,牙婆以販賣胭脂、花粉等婦人用品維生,但又居中介紹買賣,負責仲介大戶人家選買寵妾、歌童、舞女,常為人買賣人口;媒婆,「通二姓之言,定人室家之道」(《禮記.曲禮上》),也就是為人斟酌二姓、說合婚姻的人;虔婆指開設秦樓楚院、媒介色情交易的婦人,亦即是「淫媒」。
從「三姑六婆」的職業看,這些女性不同於一般富室閏女與妻妾,亦不同於平常人家的女子,她們必須自己尋求經濟供給以維持生計。但她們因受到中國傳統社會對女性的約束,能從事的職業並不多,她們僅能以女性身份串街走巷,做一些小買賣,或從事接生等瑣事。不過,她們卻十分活躍於社會,其工作與婦女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亦反映了相當的社會需求。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姑婆族群中,職業分屬也是相當混雜的,常有身兼數職的情況,如《金瓶梅》中的王婆:「原來這開茶坊的王婆子,也不是守本分的。便是積年通殷勤,做媒婆,做賣婆,做牙婆,又會收小的,也會抱腰(註:收生婆的助手,專管生產時抱產婦的腰),又善放刁。還有一件不可說,髻上著綠,陽臘灌腦袋,端的看不出這婆子的本事來! 」(《金瓶梅詞話》第二回)
形象的演變
一般來人對於「三姑六婆」的印象是「無事誘出有事來」,性喜搬弄是非、哄賺詐騙的女性,使人對其抱有厭惡之意。其負面形象從何而來呢?
「三姑六婆」的負面形象,可從職業上來看,她們賣樂、花粉等,甚至買賣人口,或替人關說牽合,都不是什麼崇高的職業,且要拋頭露臉,故往往無法獲得「男主外女主內」的社會認可。因此,歷來她們受到許多負面的評價,不僅背負著「淫盜之媒」、「奸盜之招」的惡名,人皆「謹而遠之,如避蛇蠍」,且在中國古典文學中,也幾乎全是以丑角或反派的姿態粉墨登場。
就整個中國傳統文化來說,是以士大夫階層為中心,以「三姑六婆」而言,其宗教信仰既迥異於儒家,職業類別又多屬引車賣漿之流,常為儒者所不屑道,而且知識分子既已認定婦女們唯有將自己局限於家庭範圍,才可稱得上是具有「三從四德」,這群「職業婦女」或「宗教信徒」,顯然已經有違他們理想、信念的領域,從此姑婆們便被列入了「不可觀」之類,還更加誇大了她們的缺點,甚至將之與道教觀念中的「三刑六害」相提並論,可說是跳到黃河也洗不清了。身為女人身份的「三姑六婆」,卻反而受制於傳統的男尊女卑觀念,故「三姑六婆」,成為一種習用的成語,專門指一些多口多舌,以挑撥離間、貪佔便宜為能事的婦女了。
而其負面的評語早在宋時已約見端倪。北宋李元弼指出勿使尼姑登堂入室,即使是為婦女接生的穩婆,也不能讓其逗留在家中太久。但其時仍沒有明確地道出為何。至南宋初年,一些文人開始批評「三姑六婆」這些婦人經常順手牽羊,哄騙欺瞞,並引誘居家婦女為「不美之事」,應不讓其入內。
元代以降,文人對「三姑六婆」的看法,均不離於此,漸漸定型,對她們的印象,幾乎離不開「貪」字。元人陶宗儀指出:「……蓋與三刑六害同也。人家有一于此,而不致奸盜著,幾希矣。若能謹而遠之,如避蛇蠍,庶乎淨宅之法。」
及至明,姑婆的形象越演低下和粗俗,帶有相當濃厚的貶抑與歧視的意味。她們的惡劣形象大量出現在筆記、小說中,對她們的批評隨處可見,所謂「三姑六婆,閏中之賊」,她們的形象已定形為利口、貪財與淫媒。故此,亦造成今日對這詞的籠統理解。明人凌濛初亦曾指出:
「三姑六婆,最是人家不可與他往來出入。蓋是此輩功夫又閒,心計又巧,亦且走過千家萬戶,見識又多,路數又熟,不要說那些不正氣的婦女,十個著了九個兒,就是一些針縫也沒有的,他會千方百計弄出機關,智賽良、平,辨同何、賈,無事誘出有事來。」(《初刻拍案驚奇.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