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剛經由永慶房屋賣了ㄧ間房子,
與買方簽約時買方付了成交價一成(ㄧ點點現金及一張銀行本票),
買方好像要跟銀行貸款 8-9成,
過幾天要用印, 代書說要帶所有權狀正本過去,
請問買方在成交後到交屋前跟銀行貸款需要先把房子過他的名字嗎??
還是應該在交屋時才辦理過戶,
會不會有房子先過戶但買方烙跑的情形,
或買方的銀行貸款下不來,
買方還沒付清款項就要賣方交出所有權狀感覺很危險,
對賣方有什麼保障嗎??
因第一次賣房子實在很怕被騙.......
收錄日期: 2021-04-30 20:5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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