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罷免的疑問??

2006-05-25 2:34 am
國民黨再提陳水扁罷免連署....現在陳水扁的任期還有1年多,假如真的被罷免下台....那我們還需要花錢養一個任內幾乎沒有任何貢獻的被罷免的下台總統嗎?
更新1:

可是陳水扁當的是10.11任總統 就算是被罷免也算是第11任的任內被罷免 但他仍是第10任總統4年全任滿...... 禮遇條列是對人,還是對任期呢?

更新2:

嗯,雖然政局會動盪...但是一想到可以每年少花幾千萬來養一個任內完全沒有政績,還帶領台灣向下沉淪的無能總統...還養陳水扁到死為止....... 為了老百姓未來的荷包著想....還是罷免掉陳水扁吧!!

回答 (17)

2006-05-25 4:57 am
✔ 最佳答案
1.國民黨再提陳水扁罷免連署....假如真的被罷免下台....連任意即連帶責任,祇要是被罷免離職者,自然不用養他一輩子;但...除非先經立法院同意通過提案.不然...,這都只是"如果","假設".如果真能罷免了陳總統,就由呂副總統繼任,除非呂女士先自行辭職(她已有這個意念了)或一起被罷免(但没有罷免她的事由),是可以少養一個人!2.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是對卸任的人,包括總統,副總統(90.1.1加副的),若總統,副總統任內或任滿後死亡,則其配偶亦屬禮遇對象.直到再任其他公職為止(或於任其他公職期間,暫停禮遇事項)這也是不會有人在隔一任後再來選總統的原因;當然最聰明的的當滿一任總統,副總統後卸任即可享有禮遇終身的,條件是一樣的.換句話說,陳總統第二次仍提名呂女士擔任其副手,是替國家省了一個.....還有問題嗎?禮遇內容請參考:1.終身俸,依現任總統、副總統月俸額,按月致送。 2. 房屋及其設備,由總統府供應之;前項房屋係租用者,每月租金不得超過卸任總統之終身俸月支數額,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3.交通工具,包括車輛六輛及司機6人,由總統府供應之。4.處理事務人員8人及事務費,由總統府供應之。 5.保健醫療,包括卸任總統在國內外公私立醫療機構或私人醫師健康檢查或醫療所需之一切費用,由總統府供應。 6.安全護衛,其員額為16人,由國家安全局調派人員擔任。 7.副總統之禮遇,除致送終身俸及邀請參加國家大典外,其餘為:  (1)供應交通工具車輛2輛及司機2人。  (2)供應處理事務人員3人或4人及事務費。  (3)國內外公私立醫療機構或私人醫師健康檢查或醫療所需之一切費用。  (4)供應安全護衛12人(連戰目前即享有)。           現任或卸任總統逝世後,其配偶比照本條例之規定,應給予適當之禮遇及照顧。請自行上網查閱~~ 

2006-05-26 17:29:14 補充:
有時回答政黨政治方面的問題時,所想到的不是學理限制問題,而是在事實和法律為基礎,再討論事實上有那些解之道;如本題重點在如何罷免一位無作為成效的總統,罷免程序為何?罷免後影響為何?
至少目前法律規範罷免及彈劾權發動均在立法院的決議,並非因民主了就可全由人民作主來直接複決!!即使以公投結果也只是給立法院一民意壓力來源,而無強制執行力.
當然要換總統另一管道是總統自行請辭~~再來一次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大集合好了;但總非是正常方式,......
參考: 就醬子了~~
2015-04-16 9:0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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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4 6:23 am
罷免陳水扁是一定要的啦!就因為是人民選出來的,那更應該要負責任的把它罷免掉。因為貪污和特權事件在這六年來爆出的弊案從來沒有停過,它可能不是直接涉案就是縱容貪腐,所以人民更應該負責的把它罷免下台,這是正確權力的行使,並非無聊的行為。再說國民黨有貪污的行為,民進黨是執政黨為何不用司法的途徑來清除那些垃圾,國政豈可用比爛的方式來做,這是陳水扁政府的失職吧!
2006-06-12 4:39 am
為什ㄇ要罷免陳水扁,應該是叫國民黨停止你ㄇ無聊ㄉ行為ㄅ,每次抗議都是國民黨,總統大選兩次陳水扁當選也都是人民選出來ㄉ,而國民黨兩次落選就要抗議難道一定要國民黨ㄉ當選ㄇ??那幹嘛還選舉??直接叫馬英九當總統就好ㄌ阿,浪費時間選舉,選出來ㄉ又不服,我就不相信國民黨ㄉ都沒貪污,只是沒被爆而已,所以國民黨請停止你ㄇ無聊ㄉ行為!!
2006-06-12 3:13 am
哀~~~整天罷免,傷害無辜市民,國民黨也應負責呀!!!為什ㄇ抗議ㄉ都是泛藍ㄉㄋ(我只是提出疑問而已,沒有偏向哪方之意唷!!!!)
2006-06-11 8:29 am
2006-05-29 10:03 pm
錯錯錯...台灣現在用搶的太慢了
用騙的比較快,動不動就可以騙到幾十億的錢....
而且全台從上到下都在騙
2006-05-29 7:16 pm
台灣夠倒楣啦,只會說會亂,當你去做時又不會做.說不定做的更糟糕,這就是台灣的悲哀,有能力的人不參與,讓沒能力的在做,後面在批評如何如何,有屁用ㄚ,覺的不好要幫忙想辦法為台灣,如何才會變更好,光在批評,揭弊案,有用嗎?一點用也沒有,還是要繳稅,有錢人還是不用繳稅,子孫出生就有一棟房子財產,我看任何黨或誰來做都一樣啦,台灣沒救啦,我還是要做苦工養家,努力被扣稅啦,神麼都漲薪水沒升,我看我還是去搶比較快啦
2006-05-28 9:38 pm
為了老百姓未來的荷包著想....還是罷免掉陳水扁吧!!
隊罷免ㄊ]
參考: 罷免
2006-05-27 4:01 am
今天罷免說會照成社會動盪而國民黨又說門檻粉高..但這一些是全民買單的.真是罄竹難書~~一言難進..??
來亂的ㄏ~!!
如同支持阿和所說的+1
2006-05-26 1:35 am
陳總統加油,千萬要撐下去,如果讓呂副總統繼任總統,台灣就完了.加油
2006-05-25 7:33 am
我也認同。

2006-05-24 23:33:12 補充:
在野黨連提都不提,到底在怕什麼?

怕陳水扁解散國會,這個時點解散國會,剛好可以讓民意更凝聚,保證泛藍當選的席次會更多。在第一家庭弊案連連,這樣紛圍下民進黨現在的立委有,幾個敢出來為阿扁圍事的,他們自保都來不及了,還敢為阿扁出頭嗎?勇敢一點,不要害怕,人民給你們當靠山。
2006-05-25 6:04 am
認同 阿和 和 大雄兩位大大
2006-05-25 5:42 am
不要每次都說難度太高,沒做永遠就不可能,法律規定是死的,人民團結逼執政黨交出執政權,不相信不會交,人民可以直選總統,絕對可以罷免總統,不用經過立委,因為那是多餘的都是屁話,絕對成不了事,南韓及其他國家都可以這樣,台灣就會輸他們ㄇ,你騙我,法律是可以俢法的,因為團結力量大,只要罷免過總統,做不好就下台,多少會給後面的有所警惕

2006-05-25 22:46:12 補充:
其實我們台灣是個很好的寶島,交通等各項都很方便,連外國朋友都說其實台灣還是很有吸引力的也都很喜歡台灣,很多產業都很吸引人家去投資,我們都是台灣生活的,誰不希望台灣更好呢,誰想去其他國家工作呢,我相信你我都不想,但是只要政府不要亂搞,專心執政,因為台灣實在沒有本錢被惡搞,因為我們台灣的優勢已經慢慢減少當中,這絕對不是台灣人民所樂意見到的吧

2006-05-25 22:52:02 補充:
如果罷免總統都要經過立委同意,那台灣的民主是假的,會笑死人的,那講難聽的,反對的立委,也都一起下臺,因為台灣可以直選總統,也絕對可以罷免總統,人民決定立委應該閉嘴吧,套一句鴻海集團總裁郭台銘所說過的一句話,民主是最沒效率的做事方式,這句話最適合形容了
2006-05-25 3:50 am
歡迎大家一起來倒數
從今天起,
每過一天,
苦日子就少了一天。



貪腐無能就下台!天公地道
參考: 我
2006-05-25 3:24 am
事在人為..只要有心.一定做的到.將他罷了吧...雖然是遲來的正義.但一些要做.讓台灣真正的邁向民主政治吧.
2006-05-25 2:59 am
假設陳總統遭罷免下台  就無法享有任何禮遇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2條  卸任總統享有下列禮遇:一  邀請參加國家大典。二  依現任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三  供應房屋及其設備。四  供應交通工具。五  供應處理事務人員及事務費。六  供應保健醫療。七  供應安全護衛。卸任副總統依現任副總統月俸按月致送終身俸,並享有前項第一款及第四款至第七款之禮遇。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卸任總統之終身俸月支數額高於現任總統月俸時,按原月支數額致送終身俸。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卸任副總統已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者,得改依本條例致送終身俸。但其原支月退職酬勞金數額高於現任副總統月俸時,按原月退職酬勞金數額致送終身俸。現任或卸任總統、副總統逝世後,其配偶比照本條例之規定,應給予適當之禮遇及照顧。 第4條  因罷免或判刑確定解職者,不得享有第二條之禮遇。 

2006-05-24 23:44:23 補充:
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是對人不是對任期喔!

收錄日期: 2021-04-26 15: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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