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國民黨再提陳水扁罷免連署....假如真的被罷免下台....連任意即連帶責任,祇要是被罷免離職者,自然不用養他一輩子;但...除非先經立法院同意通過提案.不然...,這都只是"如果","假設".如果真能罷免了陳總統,就由呂副總統繼任,除非呂女士先自行辭職(她已有這個意念了)或一起被罷免(但没有罷免她的事由),是可以少養一個人!2.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是對卸任的人,包括總統,副總統(90.1.1加副的),若總統,副總統任內或任滿後死亡,則其配偶亦屬禮遇對象.直到再任其他公職為止(或於任其他公職期間,暫停禮遇事項)這也是不會有人在隔一任後再來選總統的原因;當然最聰明的的當滿一任總統,副總統後卸任即可享有禮遇終身的,條件是一樣的.換句話說,陳總統第二次仍提名呂女士擔任其副手,是替國家省了一個.....還有問題嗎?禮遇內容請參考:1.終身俸,依現任總統、副總統月俸額,按月致送。 2. 房屋及其設備,由總統府供應之;前項房屋係租用者,每月租金不得超過卸任總統之終身俸月支數額,面積不得超過660平方公尺。 3.交通工具,包括車輛六輛及司機6人,由總統府供應之。4.處理事務人員8人及事務費,由總統府供應之。 5.保健醫療,包括卸任總統在國內外公私立醫療機構或私人醫師健康檢查或醫療所需之一切費用,由總統府供應。 6.安全護衛,其員額為16人,由國家安全局調派人員擔任。 7.副總統之禮遇,除致送終身俸及邀請參加國家大典外,其餘為: (1)供應交通工具車輛2輛及司機2人。 (2)供應處理事務人員3人或4人及事務費。 (3)國內外公私立醫療機構或私人醫師健康檢查或醫療所需之一切費用。 (4)供應安全護衛12人(連戰目前即享有)。 現任或卸任總統逝世後,其配偶比照本條例之規定,應給予適當之禮遇及照顧。請自行上網查閱~~
2006-05-26 17:29:14 補充:
有時回答政黨政治方面的問題時,所想到的不是學理限制問題,而是在事實和法律為基礎,再討論事實上有那些解之道;如本題重點在如何罷免一位無作為成效的總統,罷免程序為何?罷免後影響為何?
至少目前法律規範罷免及彈劾權發動均在立法院的決議,並非因民主了就可全由人民作主來直接複決!!即使以公投結果也只是給立法院一民意壓力來源,而無強制執行力.
當然要換總統另一管道是總統自行請辭~~再來一次總統府前凱達格蘭大道大集合好了;但總非是正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