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行政院勞委會因應本勞失業率升高,將申請外勞前多了一個步驟,這也使病人或老人要申請外勞的資格更加困難
第一.受看護人須經勞委會規定的醫院開立診斷證明,其中醫師需勾選受看護人須受24小時的看護,之後醫院會寄出診斷證明,一份給您,一份給當地的長期照護中心
第二.由長期照護中心推薦本勞至 貴府應徵,月薪3萬至3萬五,最多會有兩人到 貴府工作,若其本勞不適應無法繼續其工作,或無人應徵,長期照護中心會發函至勞委會,勞委會會在其網站公佈並發函
第三.在開立診斷證明前,請務必找尋一家合法並讓你信任的外勞人力仲介,在確認勞委會審核通過您爺爺的申請外勞資格後,即可和他們溝通你們所希望聘請到的外勞
補充:目前台灣開放引進的外籍勞工,就是菲律賓跟印尼,越南因偷跑太多已遭凍結無法引進,若你想要不會打老人的外勞,其實新聞你應該看過很多,很難說,所以建議你,跟外勞人力仲介溝通,她們會拿履歷表讓你挑選,但是單看相片不準,你一定要拜託他們合作的國外公司的訓練中心老師推薦,乖的,品行好的,一般來說,菲律賓的會講英文,他們的自主性比較高,比較難掌控,但認真工作的還是很多,印尼的多為奴性,任你差遣,但他們是回教國家,不吃豬肉居多..
提供你參考囉~
2006-05-16 10:49:42 補充:
有任何其他的問題歡迎mail給我來詢問唷...
2006-05-19 14:57:54 補充:
1. 每月外勞薪資NT15,840,2. 就業安定費(匯入勞委會帳戶): 看護工 2000/月( 每三個月寄發一次的繳費通知,可在7-11或郵局繳納)3. 外勞健保費: 雇主和外勞互相承擔,雇主 770/月,外勞216/月4. 外勞意外醫療保險: 依規定每年至少投保30萬,一年保費約300元5. 按規定外勞每月得休假四天,若因工作需要不克休假且外勞同意配合加班,雇主得另以每日528元(日薪)加班費支付外勞,
2006-05-19 14:58:48 補充:
基本給外勞薪資一個月約2萬元左右,若經濟方面允許,且家人也都達成協議,願意聘請外勞,請找一家合法且你們也認識或信任的外勞人力仲介公司幫你申辦所有的流程,因有些非法的會隨便收取服務費,甚至介紹逃跑的外勞讓你使用,我們公司位在南部,並不限制外縣市,遠至台北嘉義屏東都有客戶,都是朋友介紹朋友的,若有興趣可跟我連絡唷~
參考: 從事外勞人力仲介行政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