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公民,關於民法親屬篇

2006-05-12 11:35 pm
Q: A和B 舉行隆重的婚禮後的隔日,深感彼此不愛對方了,於是決定離婚;他們決定在朋友的見證下,簽字離婚。請問他們婚姻效力如何
A 無婚姻關係存在
B 仍在婚姻持續期間
C 直接辦離婚登記 就可恢復單身
D 雙方無異議 就無婚姻關係

答案給 B 為什麼?

回答 (2)

2006-05-13 8:05 pm
✔ 最佳答案
關於結婚和離婚都有其相關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夫妻雖已簽字但未到戶政機關辨理登記前~~婚姻關係仍在存續之間!!!相關法條如下~結婚的要件可分形式要件跟實質要件。形式要件民法982之1規定: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及兩人以上之證人。形式要件中的一點~~經依戶籍法為結婚之登記者,推定其已結婚(民法982之2條)所謂推定,指無須就結婚之成立生效負舉證責任,但若有反證證明結婚不成立,則可推翻結婚登記之效力。反之離婚也其成立要件實質要件:1、須當事人自行為之。2、須夫妻雙方合意離婚。3、須當事人有意思能力(避免因病而惡意遺棄)。4、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形式要件:1、有兩人以上之證人簽名。2、須向戶政機關為離婚之登記。但如未經戶籍法規定依法登記結婚者,若日後當事人因狀況須辨理離婚登記時,亦須先辨理結婚登記後方可辨理離婚登記。

2006-05-13 12:30:33 補充:
更正第一句~~夫妻雖已簽字但未到戶政機關辨理"登記完成"前~~婚姻關係仍在存續之間!!!
參考: 自己+民法
2016-01-08 9:27 am
自從失戀後,看到路上成雙成對,就格外放閃,嘴巴瀟灑說只是少一個人來愛,但不可否認還是希望可以多多認識新的朋友,
往認真爬文3個月以上,終於找到隱藏在網路中,傳說中的李姐,
在今年3月初就預約來找,果然是口碑相傳,不做廣告的,我排第3次就遇到雙方非常有感覺的,目前是暫停排約,
李姐那邊可以暫停排約1次,會員時間可以展延拉長時間,也在這段時間可以觀察對方.
推薦給有需要的朋友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44:3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60512000013KK0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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